中新网12月10日电12月8日,淮南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礼受贿案在阜阳一审宣判。陈世礼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宣判后,陈世礼不服,连写三个冤字,表示坚决上诉。
尽管贪官们在东窗事发之时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但无论他们如何表演,大都避免不了锒铛入狱的下场。
表演一:痛哭流涕:想“从轻判决” 2008年12月4日下午,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国土局原副局长时同元被指受贿35.8万元案,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开庭审理。100多个旁听座位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庭审中时同元对其受贿事实全部承认,并悲痛失声悔恨不已。
时同元痛哭失声地表示,自己的放纵给家人带来了灾难,给亲戚朋友脸上抹黑,更对不起国家的培养,希望法庭据实从轻判决。该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表演二:写字“诉冤”:我要翻供 12月8日,淮南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礼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庭审中,陈世礼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拒不认罪,全部翻供。宣判后,陈世礼不服,连写三个冤字,表示坚决上诉。
而江苏省睢宁县水利局原局长张新昌因受贿罪受审时,不仅对自己的罪行突然翻供,还对于收受下属钱物来了个颇有“创意”的辩解: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不收就对不起他们”。贪官语出惊人,满座哗然。
表演三:事到临头“做手脚” 2008年9月18日,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受贿一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中,陈世礼为了逃避有关部门调查,在案发前一个劲儿“做手脚”毁证。
据了解,2007年上半年,安徽省纪检部门对陈世礼经济问题开始前期调查,并于7月25日对其进行正式调查,其间,陈世礼展开了一系列的毁证工作。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下半年,陈世礼向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六公司)原总经理王庆善提出要一辆轿车给其女儿陈某使用,并安排以淮南市驻京办的名义借用。2007年5月,陈世礼安排女儿陈某将所获得的别克车通过淮南驻京办退给中建四局六公司。
表演四:低头忏悔:为“回家种田” 2008年11月2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处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早在2006年6月李大伦被“双规”后不久,他曾向湖南省委领导忏悔,请求能“看在贡献多年的情况下,回老家做一农夫垂钓余生”。然而,21日的判决让李的这一希望彻底破灭。
其实,妄图“卸甲归田”的贪官不止李大伦一人。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在悔过书中曾表白:“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
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委书记杜欣,因涉嫌受贿、贪污被查处时,也希望政府“能让他回家种田,只保留一个副地级待遇就行了”。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