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颁布"十条禁令" 民警临危退缩将被停职
华龙网讯今后,发生抢劫案时,警察看见了没有上前行使职责,无论穿没穿警服,都要追究责任。记者今日从重庆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重庆市公安局十条禁令》即日开始正式实施。
据悉,该“禁令”将下发到全市3万名民警手中并签字确认。为了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市公安局除了提供了两个专门的举报电话外,110报警系统也首次纳入了举报系统,接受市民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民警进行举报。
违禁者最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颁布的“十条禁令”较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更为具体,涉及到民警不作为、欺压群众、参与赌博等多个方面。
按照该“禁令”的规定,违反的民警最低将受到5天至3个月的停职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受到辞退或清除出公安机关以的处罚;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比如,发生了抢劫案,警察看见了没有上前行使职责,无论穿没穿警服,都要追究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市公安局将于近期召开专门的学习会,让重庆的3万名警察从业人员人手一份《禁令》,并签字确认。
58名违纪民警被处理
据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李鸣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市总共发生45起民警违法、违纪事件,涉及到58名警察从业人员。与去年同期相比,违法违纪事件上升了25%,涉及警察从业人员人数上升了23.4%.
其中,因失职渎职引起的为24起,涉及34名警察,占到了总数的一半以上。收受贿赂5起,涉及民警6人,其余则为妨碍公务管理以及违反社会道德等违法、违纪行为,总计有20名民警被采取了刑事手段处理。
市民发现可举报
从今日起,市民如发现警察从业人员违反该《十条禁令》的违法、违纪行为,除了可拨打专门的两个举报电话外,也可直接拨打110举报,相关部门将根据市民提供的举报线索,立即进行调查。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督察室:63758111
市公安局纪委 :63961000
110举报中心: 110
附十条禁令:
重庆市公安局十条禁令
第一条:严禁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命令或执行不力、贻误战机,违者对责任民警一律停职并处分,负有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引咎辞职或免职。
第二条:严禁报警不处、处警不负责,玩忽职守、执行任务临危退缩,违者对责任民警一律停职,负有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免职。
第三条:严禁耍特权,欺压群众,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违者一律先行紧闭。
第四条:严禁严刑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一律依法依纪查处。
第五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私分、挪用暂扣款物,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六条:严禁瞒报、迟报重大警情、重大违法违纪,在立、破案中弄虚作假,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七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娱乐性消费,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违者一律免职或辞退。
第八条:严禁参与赌博,涉足色情场所,违者一律处分。
第九条:严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违者一律清除出公安机关。
第十条: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者一律清除出公安机关。
违反上述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照党纪政纪条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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