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徐某(右二)在法庭上称自己的行为是敲诈摄/记者曹博远 |
本报讯(记者李奎)徐某等4名男子冒充城管以查黑车为名,先后6次抢劫司机财物。
今天上午,徐某等4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带至海淀法院受审。
“我没有使用暴力,没打也没骂。”在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第一被告人徐某立即提出了异议。
徐某说:“我们让黑车司机把车开到偏僻处之后,把车钥匙拔下来,就说了句‘我们是钓鱼的’,司机就主动把钱交出来了。
但据一位事主说,这伙人拔掉他的车钥匙后,自己就意识到碰上劫匪了,便掏出钱给了歹徒。歹徒对他进行搜身,还打了几拳。为防止他报警,歹徒还把他的手机卡和电池取下来给扔掉了。
徐某说,他的行为是敲诈司机的钱财。法官质问:“你们说自己是城管,给事主出示工作证了吗?你们当场把司机的钱财拿走了,这能算敲诈吗?”徐某听后,低着头默不作声,随后表示“认罪”。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据检方指控,2007年11月23日21时许,徐某伙同张某等人乘坐曹先生驾驶的黑车,以查处非正规运营出租车为名,强行劫取曹先生现金300余元。
此后,徐某伙同他人采用上述手段强行劫取5名黑车司机钱财2000余元。
一次,被劫司机交出身上的现金后称车需要加油,否则回不了家,徐某便退给了司机30元,这名司机回到家后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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