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改由卫生部拟订
卫生部通报落实“三定”情况 负责管理国家药监局
本报讯(实习记者底东娜)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天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卫生部“三定”规定已确定,卫生部承担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同时,设立、调整了三个新司局,负责拟订食品安全标准。
据毛群安介绍,卫生部和药监局的具体职能进行了调整和交接。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卫生部承担。
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监管,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个新设立的司局分别是医疗服务监管司、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新设立、调整的三个司局的职责
医疗服务监管司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在原承担卫生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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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亿人参加新农合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今天上午介绍,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县(市、区)数达到2729个。参加新农合人口8.14亿,参合率为91.5%。
东部地区有625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参合率为95.7%;中西部地区参合率为89.9%。文/实习记者底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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