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日前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等一一作了细化规定,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依据《规则》,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对市政府召开的会议,《规则》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应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替出席。
依据《规则》,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政府内部提出。在市政府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各区(市)县负责同志不到辖区分界处迎送。
当前,国内关于政府官员出国不归的新闻曾闹得沸沸扬扬。成都市要求,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市长与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一般不同时外出。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蓉外出,应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厅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规则》明确,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上,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全市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由法制机构作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区(市)县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会。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 石莉芳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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