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寻尸替父火化 莽汉盗尸卖钱被拘
本报聊城12月11日讯 为使去世的亲人不火化,死者家属竟购买尸体冒名顶替,而三名村民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竟挖掘坟墓盗窃尸体,卖给他人。近日,冠县贾镇三名村民因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今年6月,冠县贾镇李姓村民因病去世,其儿子李某不愿将尸体火化,便将去世的父亲偷偷进行了土葬。11月中旬,因有关部门对殡葬改革情况进行检查,为避免死去的父亲被火化,李某及家人便找人商量对策,最后商定买一具尸体冒名顶替进行火化。贾镇某村村民邹某接了这桩“生意”。
11月19日晚,邹某带上朋友宋某、王某二人,驾驶农用三轮车来到邻村事先找好的一座坟墓,挖出一具男尸,并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11月20日上午,李某将该尸体拉到火化厂,根据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顺利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进行火化,随后拿到了火化证。
11月20日,与李某邻村的王某途经父亲坟地时,发现已故两年多的父亲的坟墓被人挖开,他意识到父亲的坟墓可能被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缜密侦查,民警于12月3日一举将涉案的邹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三人因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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