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12日消息(记者那森宝音包头电台记者段科)日前,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察中,对挪用、截留、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挽回低保资金经济损失87万余元,纠正问题资金1273.9万元。
截至目前,行政处分6人,通报批评10人,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3人。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以来,由包头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协同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组成专项执法监察组,历时3个月,对全市9个旗区县和高新区2003年—2007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此次执法监察,涉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77亿元,查阅了财政、民政部门5年城乡低保资金账、银行账,查看了低保档案、原始记录。监察中发现,个别地区资金管理和最低生活保障机构的工作人员存在挪用、截留、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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