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特侦组昨晚灯火通明,但一名男子却掷瓶砸破特侦组玻璃。
人民网12月1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水扁因涉嫌贪污、洗钱被收押一个月后,扁家洗钱案预定今首波侦结,特侦组将至少起诉“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弊案及岛外洗钱四案,并对四案分别求刑。消息来源透露,扁珍两人将分别被求处逾三十年徒刑,检方甚至针对部分案件,请求法官重判扁珍无期徒刑。
令人瞩目 一名资深检察官解释,虽检方将对扁珍求处合计超过三十年徒刑,但有期徒刑执行上限是三十年,若将来法院审判时,扁珍未被判无期徒刑,只被判有期徒刑,那法官最多也只能判刑三十年。
因即将起诉扁,特侦组所有检察官断绝对外联络管道,发言人陈云南也不再发言,多数检察官至今天凌晨截稿前,都还在加班制作起诉书。昨晚八时许,特侦组外突然出现一男子,向特侦组办公室丢掷玻璃瓶,砸碎四块玻璃,所幸没有人员受伤,警方也立刻派员到场处理。
男掷瓶砸特侦组 特侦组检察官本周赶制起诉书,“机要费”案由周士榆、沈明伦负责,竹科龙潭购地案由朱朝亮、吴文忠负责,南港展览馆弊案则由李海龙负责,三案起诉书草稿已经完成,并交给负责洗钱案的林嚞慧、越方如,以认定扁家犯罪总额。
被收押的陈水扁,昨经律师郑文龙告知将被起诉后,扁频问律师:“特侦组会怎么起诉我?”扁也透过郑文龙,嘲讽特侦组非常认真,认真到把没有的案子办到有,根本是“用显微镜来办我的案子”。
洗钱门坎降为50万 另一方面,台“国防部长”陈肇敏先前在“立院”备询时,指扁在三一九枪击案中所受的伤并非在现场造成,被扁自诉控告妨害名誉,“高院”已发出传票,要扁于十七日出庭,扁也表示“一定要出庭”。
台“金管会”持续检讨洗钱防制机制后,昨通过“金融机构对达一定金额以上通货交易及疑似洗钱交易申报办法”,将疑似洗钱的门坎由一百万元降至五十万元,未来银行对于五十万元以上的通货交易,包含存领单笔现金,或换钞交易,都要向“调查局”申报,并确认客户身分及留存交易纪录凭证,预计在明年三月开始实施。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