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会现场,媒体云集
人民网台北12月12日电(记者姚小敏、孙立极)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及其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等案今天宣告侦结,陈水扁和夫人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等14人分别以贪污、伪造文书、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被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陈水扁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后并无悔意,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台当局“最高检察署”今天下午在台北举行记者会,“总检察长”陈聪明、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出席记者会并说明案情。
根据介绍,陈水扁和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公务机要费,计新台币1.04152395亿元;在“龙潭科技园区土地变更案”中,陈水扁和吴淑珍收受贿款新台币1亿元、美金600万元;吴淑珍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案”中收受贿款273.55万美元。总计陈水扁夫妇遭起诉的三案不法所得,共新台币2亿415万2395元、美金873万5500元,折合新台币约4亿9000多万元。
检方表示,为隐匿重大犯罪所得的财物,陈水扁和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觅不知请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犯罪所得款项汇往境外。
特侦组起诉的14人包括陈水扁夫妇、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以及吴景茂、陈俊英夫妇,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姐弟3人,以及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郭铨庆、李界木。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