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司机冲岗撞死交警涉嫌故意杀人罪 昨日受审家属索赔50万
本报讯 (记者黄师师)昨日,执勤交警黄迎被撞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肇事司机陆俊驾驶无牌摩托车两度冲撞岗亭,涉嫌故意杀人罪到庭受审。
昨日庭审中,检方提供的控词详细描述事发经过。
今年7月11日16时许,陆俊违章驾驶一辆无牌号的轻骑铃木125型踏板摩托车,从武昌开往汉阳,行至长江大桥武昌引桥广场北路黄鹤楼岗处时,被执勤民警许卫锋示意停车接受检查。陆俊不仅不停车,反而辱骂及企图脚踢执勤民警,同时加速冲过此岗。
陆俊驾车行至约300米远的武昌引桥和平鸽路段港湾岗处时,执勤交通民警黄迎站在摩托车行驶正前方,示意陆俊停车接受检查,但陆俊继续驾车加速冲岗,将黄迎撞倒在地致其颅脑严重损伤。
陆俊撞到黄迎后,继续驾车前行十余米,撞上一辆横向行驶的轿车尾部倒地,被当场抓获;交警黄迎因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陆俊罪名展开激烈辩论。陆俊律师认为,陆俊违章驾驶摩托车,害怕车被民警扣留,为了逃脱交通处罚,加速行驶冲岗。因两民警间隔很近,且第二名民警拦车时接近于马路中间,陆俊误以为对方会闪躲继续前冲,导致惨剧发生,主观意识只是想提速急于逃脱,并非故意杀人,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称,陆俊明知道交警拦截,还要冲岗,最终导致交警死亡,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在民事赔偿部分,死者家属提出50万余元索赔。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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