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智障继女被妻举报
泾阳县一男子被判7年
本报咸阳讯 (记者 周鹏) 为人继父却伦理丧失,对智障继女2次实施奸淫。日前,张小红被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主诉检察官介绍,张小红现年38岁,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原系铜川耀州区庙湾镇玉门村农民,2003年7月份入赘泾阳县高庄镇寿平村赵某家。
2007年7月22日下午3时左右,张小红趁其妻赵某不在家,带继女付某去地里浇玉米,休息期间,张小红采用殴打、恐吓等手段在玉米地深处对年仅16岁的付某实施了奸淫。6天后的凌晨2时许,张小红趁其妻熟睡之机,将付某唤醒后骗至外间,在地上铺了条编织袋又一次对其奸淫,不料被妻子赵某发觉后报警。警方遂依法将张小红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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