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3日讯 特侦组指出,扁家另外一笔7.4亿元(新台币,下同)资金,检察官目前已查扣1.7亿余元,但仍有5.7亿元汇往海外,特侦组在首波侦结后,仍会积极追查。否则,陈致中即使因洗钱案而被判刑,但35岁之前就有机会假释出狱,摇身一变成为年轻的“黑金富豪”。
据台媒报道,检方指出,龙潭购地弊案部分,收贿款项总共1,198万美元。其中,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收到新台币3000万元,已向检方报缴;吴淑珍友人蔡铭哲分到238万美元,也全部缴回。
龙潭案中,丹麦某银行一笔来源不明的1亿元资金,曾汇到蔡铭哲的海外账户,这笔钱随后被蔡铭哲退回给台泥董事长辜成允。检方表示,辜成允已同意近期内将这笔钱交由最高检察署查扣。
另外,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手上有关扁家的191万余美元,经检方与吴澧培协商后,日前已汇回台湾的账户,特侦组发文加以圈存查扣。
据悉,特侦组在首波侦结后,还会续追扁家在美、日的其它密账,否则陈致中即使因洗钱案而被判刑,但是35岁之前就有机会假释出狱,摇身一变为年轻的“黑金富豪”。
陈致中可能会被特侦组指控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第2条第2款之罪:“掩饰、收受、搬运、寄藏……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财物”罪,最高刑期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陈致中即使被判满7年有期徒刑,且真的坐足7年,在35岁时还是可以顺利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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