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陈水扁12日因贪污罪嫌遭起诉。未来马英九是否会给扁“特赦”,引发外界关注。台湾蓝营“立委”认为,若“特赦”扁,形同鼓励贪污,因此反对“特赦”。同时,陈水扁在法院判决定谳前仍享有卸任礼遇,国民党“立委”计划推动修法予以取消。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依据岛内法令规定,领导人可依法行使“特赦”,因此可以依据“赦免法”规定,命令“行政院”转令“法务部”研议“特赦”。经“特赦”之人,免除执行刑罚,即不必再坐牢,但法律上的罪行仍在,若再犯罪,就构成累犯。
接近马英九的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表示:“没有"特赦"阿扁的问题。”因扁若能被“特赦”,那将是负面教材,“未来贪官只要贪大一点,是否都可以"特赦"?”。国民党“立委”洪秀柱也说,扁罪行可说是“罪大恶极”,若是还给“特赦”,“百姓怎么会服气?”
而民进党团副干事长潘孟安则说,此事“八字没有一撇”,这是领导人的权力,要看马英九愿不愿意,且就算扁有罪,扁接不接受还是个问题,此时谈论这个问题还太早。
此外,依照“卸任礼遇条例”,在判决确定前,陈水扁所享礼遇不会停止,明年他仍可照领1125.6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礼遇经费,今年则仍可领取507688元年终奖金。
台当局还必须编列预算,提供陈水扁处理事务人员、司机、办公室及各项事务等费用,第一年800万元,第二年700万元,第三年600万元,第四年500万元,第五年以后不再递减。陈水扁也享有保健医疗、8至12名安全护卫的礼遇。
不过,蓝营“立委”认为陈水扁不应继续享有卸任礼遇,因此吴育升下周三(17日)将提案,推动相关修法工作,主张未来扁若一审被判有罪,即取消所有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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