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靠东拼西凑买到经适房的穷人,住进新房后几近揭不开锅。那些没争取到经适房者则继续疲于奔命。而如果停建经适房,将投资用于廉租房,无疑可使更多穷人受益。
据中央电视台12月14日报道:最近武汉城开青菱城市花园大力推出了3000套经济适用房,其小高层和多层的基准价分别为2773元/平米和2699元/平米,然而与以往排长队争相购买经济房的场面相比,这次到现场咨询的市民寥寥无几。
类似情形在广州、济南等城市也有出现。这则报道令笔者想起了前几天的另一则新闻: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而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在下始终认为,经适房的停建是历史必然,因为其既不经济又不适用的特征,使得这一政府公共福利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真正帮助到低收入的穷人——要么被并不贫穷的权势者占用;要么房价无法被低收入者所能承受;要么位置偏远,大大提高了穷人们的居住成本。
经济学家茅于轼老先生前几天刚刚炮轰过“既没公平又没效率”的经适房制度。他认为,政府有义务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但没义务满足每个人对房子的占有欲。这一言论虽然受到了一些人的抨击,但在下坚持认为这样的发言并非与穷人过意不去。恰恰相反,我认为眼下停建经适房实乃惠民之举,尤其符合穷人利益。
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经适房再怎么便宜,也不可能便宜到贫困家庭都买得起的地步。目前,不少城市的经适房都超过了3000元甚至4000元每平米,并且是越穷越有资格申购——多数城市的规定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须低于万元。剔除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诸如此类的开支,不难想象低收入者仅凑齐购房首期款的难度就已经不亚于走蜀道了。而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不少靠东拼西凑买到经适房的穷人,住进新房后几近揭不开锅,交物业管理费便成了巨大负担。而那些没有争取到经适房的低收入者,不得不继续疲于奔命。
眼下,全国房价低迷,经适房的价格优势就更加不明显了。很多城市的经适房价格与市场价已非常接近,经适房进一步丧失了其存在的价值。
显然,大力发展廉租房,让国人“居者有屋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才是符合国情的公共福利。毕竟,廉租房不仅适应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而且大大降低了被权势者钻空子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将建经适房的投资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可以使更多的穷人受益。
其实在欧美发达国家,自有房比例也不多,很多居民也是靠租房生活。当然,仅仅有房住并不符合中国人“占有住房”的观念,但让所有低收入者都占有住房,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即使能够实现,对广大“夹心层”,甚至高收入群体来说,也有失公平——凭什么我就不能获得经适房?仅仅因为我的收入比他们多一点?
公共福利本不宜成为商品在小范围内进行交易。经适房即使卖得再便宜,也具有鲜明的商品属性。将经适房长期私有化,不符合公共福利的公共性。可见,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低价出租而不是出卖福利房,是迄今为止最“适用”的方案。它不仅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穷人们为房消得人憔悴,而且可以让那些日后脱贫致富的人自动丧失廉租房租住资格。想要永久性地占有住房,只能靠政府与个人共同向市场去争取。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