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券第一人的消费清单:一桶油一袋米两把挂面两袋盐
本报讯(记者邓嗣华张红霞)昨(15)日,44岁的朱国强脸上洋溢着笑容——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街道向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现场,作为社区的低保对象,他第一个领到两张面值50元的消费券,成为享受这一举措的“全国第一人”。
身有残疾的朱国强住在抚琴街道前沙湾社区,失业离异,和父母一起住,有个9岁的孩子,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是父亲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
领到100元消费券后,朱国强转身就进了旁边的红旗超市,选了一桶油(54.9元)、一袋米(36.5元)、两把挂面(7.8元)、两袋盐(2.2元),共101.4元。递上消费券和1.4元现金,他笑呵呵地拎起米和油对售货员说:“沉甸甸的,踏实!”
4天前,成都公布“年底将向低保对象等37.91万人发放3791万元消费券”,因为这是在拉动内需、改善民生上“开全国先例”,金牛区抚琴街道为全国首家发放单位而备受关注。当天,抚琴街道共发放15万元消费券。
成都从2005年开始实施春节前向困难群众发放50元补助金等惠民措施,这次,补助金额度提高到每人100元,以消费券形式发放。“既促使困难群众改善生活,又利于刺激消费。”成都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该市将向城乡低保对象28.69万人、农村五保对象2.54万人、重点优抚对象6.68万人,共计37.91万人发放消费券。按计划,发放工作将在12月29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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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商场”怎样指定
本报记者邓嗣华张红霞
成都市此次消费券发放举措规定须到指定商场使用。上周末,金牛区民政局加班对商家进行调查和询价,调查内容包括商家的布点、货源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态度质量、价格、优惠幅度等,选择网点多、分布广、产品质量优、服务态度好的商家。随后,区采购办、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召开比选会,最终确定抚琴启动点的消费券采购地为红旗连锁超市。
成都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按照方便购物、覆盖城乡、放心安全等原则,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将会同当地政府采购部门共同确定消费券的指定商场(商店),如互惠超市、红旗连锁、老邻居连锁等。
各商家也正积极配合。如互惠超市表示,“凡持此次发放的消费券消费的顾客,一律按照9.3折进行销售”。红旗超市也开始制定对应的让利活动,“价格和折扣都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