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2月15日电(记者刘泰山)近日,经销“2036”灵芝孢子产品的香港人钟×强进入内地后却回不去了!中国公安边防部门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出境决定书》,因长期欠债未还而扣留了他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这是广东近期掀起的“执行风暴”中的一个镜头。为了打击恶意赖账者、增强法律执行权威,广东省打响了集中清理执行案件的战役,重点清理有财产线索的案件。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予以重拳打击;依法应予罚款、拘留的,坚决罚款、拘留;对有意逃债的“老赖”限制出境,集中曝光名单,让其无法遁形。
据了解,1999年中山大学及校办企业广州绿色盈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香港天维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及钟×强签订合同,许可后者代理销售其拥有知识产权的灵芝孢子产品“盈康活”“ENHANVOL”,但后者严重违约,长期拖欠货款,并涉嫌制造销售假冒产品(前期名称也为“盈康活”、“ENHANVOL”,后经香港高等法院一审判决中山大学及广州绿色盈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胜诉后,产品名称改为“2036”)。经香港通用公正行SGS测定,“2036”产品重金属铬镍含量分别高达157.3mg/kg和77.3mg/kg,超出《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标准的近百倍。
2008年10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限制出境决定书》中说,本院2007年8月7日向香港天维健康产品国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根据执行人广州绿色盈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决定限制香港天维健康产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钟×强出境。据查,2007年5月17日发出的(2006)粤高法民四终字第223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因产品销售合同纠纷,香港天维健康产品国际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山大学、广州绿色盈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港币500万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30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08年10月20日,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52号民事判决书裁定,钟×强任法定代表人的康盈科技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广州绿色盈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5万元。
据该案申请执行方称,这两笔款至今均未收到。根据新《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近年来,广东各地恶意逃债、赖债的案件越积越多。有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欠债后躲藏起来,甚至跑出境,根本找不到;有的人将财产转移,逃避法律制裁,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有钱不还债”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今年11月19日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广东省成立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各地法院对症下药,集中人力,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打“骨头”案件,剑指“老赖”要害,坚决执结关系民生的案件。同时,法院与边防、口岸联合,限制欠债人出境,一旦发现企图外逃的“老赖”,事先准备好拘留决定书,当场扣人或扣证。此举十分奏效,一抓一个准。迄今3周多时间,广东共执结各类积案6116宗,日均执结积案300宗,执结案件标的额近40亿元,执行实际到位标的金额超过28亿元。全省法院共司法拘留“老赖”362人,日均拘留17人,并对148名负有协助执行义务而拒不协助者采取强制措施。
据广东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到明年上半年,广东将重点清理58000件有财产线索的案件,涉及执行人是农民工、下岗工人等特困群体的案件将优先执行。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首批上报到省清案办的140件案件,已安排专人跟踪督办。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