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瓶可乐的出厂凝聚着工人们的辛勤汗水
12月14日晚六点半,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609内召开了一场特别的大学生调查报告发布会。参与调查行动的大学生们用自己“卧底”一个月收集访问来的数据和事例,发布了《可口可乐调查报告》,直指可口可乐在用工方面,“存在大量的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这些工人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还被拖欠甚至克扣。”
效仿香港大学生做“卧底” “我们这次调查的想法,源自于香港大学生的类似举动。
”昨日调查小组的负责人杨郑君向晨报记者表示。
据他介绍,今年4月,一群关注内地工人情况的香港大学师生,发表五家港企有关工伤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报告,触动了杨郑君等学生的思考与热情。
在进行了准备工作和材料收集之后,来自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的9位大学生花费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到珠三角进行为期一月的打工和调查。调查了可口可乐在中国大陆的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总共访问了9家工厂不同部门共80余位工人。结束后,他们又利用周末和国庆对部分学校附近的可口可乐装瓶厂进行了调查,最终形成了报告。
派遣工超时加班待遇不公 报告指出,可口可乐在中国通过非法使用派遣工故意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其装瓶合作伙伴和供应商严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5家可口可乐装瓶厂都存在大量的派遣工,这些派遣工处于可口可乐公司的最底层,有些派遣工连饭也吃不饱却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克扣。
以广州某装瓶厂为例,派遣工每月工作时间为29天,加班时间高达140多个小时。惠州装瓶厂某派遣工人8月的工作和加班时间,分别为312小时和145小时,远远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而相比正式工的待遇和工作福利,派遣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也是不甚理想。报告援引一位湖南籍派遣工的话:“我们就是可乐厂的牺牲品,这里太不公平了,可乐厂就是故意把我们甩给劳务派遣公司。”律师观点:
定性要看是否同工同酬 “如果派遣工真的是90%以上的比例,那么显然与《劳动合同法》有所违背。”针对大学生的调查报告,来自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的陈耀飞律师这样表示。不过他也强调,这只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的界定还需要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因此不排除用工单位举出特殊性条件来证明自己没有违法。
陈耀飞指出,如果调研报告是真实可信的,最关键的还是违反《劳工合同法》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他表示,无论是派遣工还是正式工,都应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如果派遣工的合同是和用人单位的派遣公司所签,那么对于用工单位——可口可乐公司是否附有连带责任呢?对此,陈耀飞表示,从此类似案件的诉讼来看,一般用人单位、用工单位都会同时被列为被告,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毋庸置疑。(李芹)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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