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自称由国内知名学者、媒体总编辑、跨国公司市场总监和公关总监共同发起的“总编辑俱乐部”在京成立。该俱乐部旨在“搭建一个主流媒体和跨国公司之间交流的平台”,“通过举行一些不定期的活动让媒体与公司高管在一个轻松环境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而创造价值”。
据了解,部分综合类、财经类媒体负责人,商业网站和商业传媒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知名企业市场总监和公关公司总监等上百人出席了俱乐部成立仪式。据称近期将组织的活动有高尔夫友谊赛、红酒鉴赏晚会、汽车试驾体验和“如何与跨国公司市场总监沟通”、“如何与媒体总编辑沟通”主题座谈等。
对此,全国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教办”)认为,新闻从业人员特别是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及采编人员参加此类俱乐部,与新闻采编和广告经营两分开的原则、与新闻报道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相背离,是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的错误行为,势必对新闻队伍形象、新闻媒体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手中的发稿权不要变成公司企业公关的平台” “这是一个非政治,甚至非职业化的团体,没有多大的社会意义。从他们的发言和准备做的事情看,商业成分远高于新闻职业本身,例如:高尔夫友谊赛、红酒鉴赏晚会、汽车试驾体验、"如何与跨国公司市场总监沟通"主题座谈、"如何与媒体总编辑沟通"主题座谈等。前三个属于高消费娱乐活动,后两个属于商业活动,企图把作为社会公器的传媒,拉到为他们商业利益服务的轨道上来。”国内知名传播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陈力丹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参加这个俱乐部的负有社会责任的大众传媒的总编辑和副总编辑们,在参与俱乐部的高尔夫友谊赛、红酒鉴赏晚会等等之时,警惕手中的发稿权不要变成公司企业公关的平台。你们掌握的传媒版面或时间,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决不是为满足大款们无限发财欲望而服务的。”
“全国总编辑俱乐部”发起人之一——IT时代周刊总编辑曹健在一篇题为“我们为什么要成立全国总编辑俱乐部”的博文中指出: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有效的传播和面对面的沟通,才能够创造价值。总编和总裁之间需要沟通,总裁和总裁之间需要沟通,总编和总编之间也需要沟通。搭建这个平台就是让平时忙碌的高层之间,有更多的机会进行有效的沟通,大家能近距离、轻松地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对此,中国新闻教育专家丁淦林认为:“如果提供一个环境让总编辑之间互相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或者让总编辑与企业有所交流都是完全可以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这种交流不能涉及不是自身业务范围之内的事,严格采编和经营分离,防止滋生一些暗箱操作之类的事情。”
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副主任孙兆华表示,近来经常会有什么“总编辑俱乐部”、“记者俱乐部”出现,这些所谓的“俱乐部”,商业味很浓,带有明显的运作媒体和运作新闻的性质,这就是为什么有许多知名企业的市场总监和公关公司的总监出现在俱乐部活动上。从以往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在媒体和企业之间,有因媒体报道偏颇给企业经营造成损失,或利用批评报道要挟企业强拉广告;有通过广告、公关等影响媒体报道的“有偿新闻”;也有企业利用公关公司收买媒体运作新闻攻击商业对手的违法行为。这些现象都对媒体本身的诚信和公信力造成很大的伤害。从前者来看,媒体在报道中要有社会责任、客观公正,采编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经营人员要依法经营,特别是总编辑,更应该警惕在高尔夫友谊赛、红酒鉴赏这些高消费的商业活动背后的交易。从后者来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企业依法经营也非常重要,应对市场竞争中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
“对企业和公关公司试图影响、操纵媒体的不良倾向,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抵制” 近年来,一些企业和公关公司利用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把媒体报道作为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和砝码。
资深媒体评论员孟波指出:公关公司收购媒体良知的方式有许多,最常见的“收购”方式,一是发布软文。软文精妙之处就在于一个“软”字,好似绵里藏针,收而不露,由于完全打破了广告和新闻界限,读者自然深信不疑。二是搜索引擎公关。一旦企业有负面新闻,公关公司会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让搜索网站及时删除负面新闻;如果不能删除负面新闻,还可以把负面新闻转移到搜索结果的第二页以后,从而降低曝光率。三是网络炒作。通过专业策划人员与网络写手密切配合,在网络上对某个人物或公司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评论,从而使他们的关注度得到提升。“公关公司对媒体"和平演变"造成的"新闻安全"比"食品安全"更加可怕。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是明枪,明枪易躲,新闻中的"三聚氰胺"是暗箭,暗箭难防。”
截至记者发稿时,三教办已向全国发出通报,各新闻单位要明令禁止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此类俱乐部活动。已经参加的要立即退出,并由单位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要向编委会作出检查。要继续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新闻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新闻从业行为。新闻单位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公关活动,自觉维护新闻队伍良好形象。(王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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