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2月16日电 (记者梁书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和兴路派出所民警宋滨喜在与歹徒搏斗中身负重伤,不幸光荣牺牲。16日,记者在黑龙江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命名大会上了解到,宋滨喜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
12月16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了授予宋滨喜、张正球同志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命名大会。会上,南岗公安分局局长谷昭旻介绍了宋滨喜、张正球的事迹。宋滨喜的母亲夏海琴从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手中接过了为宋滨喜颁发的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奖章、证书和奖金,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为张正球颁发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奖章、证书和奖金。
据介绍,宋滨喜出生于1968年1月,198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和兴路派出所民警。
10月18日20时26分,民警宋滨喜、张正球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迅速跑步赶到案发地点,将酒后行凶歹徒高东堵住。高东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两名民警猛刺,致使宋滨喜左胸部、腹部和腰部被刺伤,张正球腰部被刺伤。在身负重伤、鲜血直流的情况下,宋滨喜勇敢地同凶犯搏斗,和战友一同拼尽全力,将犯罪嫌疑人高东制服。后经全力抢救,宋滨喜终因伤势严重,于11月3日凌晨不幸牺牲。
11月21日,公安部授予张正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12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宋滨喜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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