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调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运用侦查一体化,揪出大小贪官;“试水”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堵住国资流失的“窟窿”……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正从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法律监督能力的薄弱环节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侦查一体化助力“反腐利剑” “检察工作重在监督,监督重在实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开门见山地对记者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最近查处了宁夏大古铁路公司原董事长孙殿华等人贪污、受贿825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783万余元、致使80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一案。据悉,该案是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查办的国有企业领导人职级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宁夏成功查办的利用国有企业改制大肆侵吞、私分国有资产数额最大的案件。
孙殿华在宁夏的知名度很高。在人们的印象里,他不仅是一个有着很大贡献的老企业家,而且还是一个不讲究吃喝穿着,平易近人,有着“俭朴”美誉的老董事长。
“犯罪嫌疑人是非常有心理优势的。在当地,他自信有足够的能力上下"打点"。”王雁飞在回忆办理该案时说,“他很傲慢,不把检察人员放在眼里,我们面临相当大的阻力。”
“这个案子由反贪局接手,检察院几个部门联合作战,成功突破了孙殿华等3人利用职权犯罪的串案。”王雁飞表示,这就体现了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优势。
王雁飞所说的“侦查一体化”,就是进一步整合侦查资源,突出抓好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跨地域侦查的统一协调配合、侦查资源的统一配置使用。
从2006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侦查一体化,这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加强能力建设的一剂良药。
据介绍,宁夏各级检察机关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突出打击重点,提高从群众举报、申诉中发现问题的能力,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宁夏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1件137人,同比分别上升27.6%和26.6%;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5人,同比分别上升40%和16%。
民事督促起诉堵住国资流失“窟窿” 一起拖延8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在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督促起诉下,由县法院一审判决开化某原料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83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30余万元。今年7月22日,该判决生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8月25日,11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及其利息全部上缴入国库。
2004年,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在浙江省长兴县检察院“试水”。2007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民事督促起诉受理案件的范围、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5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700起,追回国有资产15亿元。
一项创新的制度,封住了吞噬国有资产的“血盆大口”,让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角色定位更为准确。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对记者说,民事督促起诉的设想,就是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懈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案件性质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督促起诉性质上属于检察机关对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监督,是保护国有资产的一种公力救济,符合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陈云龙表示。
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