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次日违规警车被扣
“我们发布有关禁令,三湘都市报提供了线索,率先抓了3台违规车。”
2006年4月17日,本报头版刊登一条新闻,称停在郴州大江南酒楼门口的3台警车,违反公安厅有关禁令,将车停在酒店门口,第二天上午,警车就被督察部门暂扣。
几年前经常会看见警车随意停靠在酒店、餐饮、娱乐场所门前,或随意打开警报器招摇过市。刚上任的徐发科决心将此类违规“一脚踩死”,他起草了《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以最快的速度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其中一条硬性规定为:严禁在8小时以外、非执行公务时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楼、饭店、茶楼等餐饮娱乐休闲场所,并将禁停范围扩展到上述场所100米范围内的道路。
3年来,徐发科带领民警直接开展警车管理专项督察170余次,对628台违规使用、停放的警车予以抄牌、曝光。
为被诬招嫖老教师恢复名誉
“搞督察工作,就得将群众冷暖记在心里,将群众利益时刻牵挂,将群众安危置于最高地位。”
2002年7月23日上午9时许,道县公安局营江派出所民警将蓝山县一位年近60的老师杨某抓到一间房子里,使用欺骗、威胁、逼迫的手段,诱使其承认嫖娼,对其非法罚款3500元。
2006年,老教师到省厅上访,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李江厅长对此高度重视,批示由省厅督察处核实查处。
为查清上访人的真实情况,徐发科同志带领督察队员开展全面调查,认为道县公安局2002年办理的杨某嫖娼案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应当予以纠正,责令道县公安局退还老教师3500元,并向老教师本人说明情况,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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