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2月17日电(陈海明)河北省政府近日公布了《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就城镇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废物处置和污染物排放各项目标作出明确要求,并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实行严格责任制。
河北省环保局还对外宣布,该省将投资515亿元人民币为124家重污染企业“搬家”。
据河北省环保局副局长杨智明介绍,到2010年底,该省城市空气质量将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百80%以上。按照要求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行动计划》要求726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并实现在线监控。
截至目前,河北已有九成重点企业完成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到2010年底,省政府将陆续投资515亿元人民币,对城市建成区内不符合功能定位的124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改造任务。
该《行动计划》以3年为期,明确了124家企业的搬迁时限、442个污染减排项目和169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完成时限。今年年底前,31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282个污染减排项目和47个基础设施项目完工;2009年底前,17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154个污染减排项目和64个基础设施项目完工;2010年底前,76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60个污染减排项目和58个基础设施项目完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