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指,在扁家的威胁下,元大被迫半买半送的方式卖两间豪宅给扁家。(中评社黄惠玟摄)
人民网12月17日电 国民党“立委”邱毅今天指出,台湾《壹周刊》报道指扁家用新台币7.2亿元的现款买下安和路整栋大楼的金额是错的,根据他所掌握的,应该是用7.6亿元的现款买下,不管如何,这都是新的证据。同时,邱毅也指出,扁家买下元大一品苑的两间豪宅,是用从国泰世华银行的保险室所搬出钱的买的,且还是在扁家的逼迫下,元大半买半送给扁家的。
据中评社报道,邱毅指出,扁家无法汇到岛外,也就是藏在家里的钱,处理的方式之一就是用买豪宅的方式洗钱。其中,扁家用力麒建设所提供的人头,购买安和路2段100号整栋豪宅,买这栋大楼的7.6亿元的现金来源?已经转为污点证人的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应该会交待得很清楚。
除了这栋大楼外,邱毅指出,2006年9月,吴淑珍要兄吴景茂及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把国泰世华银行地下保险室7.4亿元搬到元大花园广场,接着其中的5.7亿元,就由元大找人头汇到岛外,所剩的1.7亿元,就买下同是元大建设的元大一品苑两间豪宅。
邱毅表示,这两间豪宅的价格超过2亿元,但扁家为什么可以用1.7亿元买下,就是向元大敲诈勒索的结果,元大的无奈、被逼迫、威胁、勒索下,只好半买半送给扁家,这就是扁家的行径。
该豪宅位于博爱特区,离玉山官邸不到1分钟路程,主力坪数130至250坪(每坪3.3平方米),当时每坪开价新台币100多万元,一户就需花费上亿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