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报复他竟偷走老丈人存在自己家中的11万元购房款。
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此后不久,他与离婚后带孩子独自生活的李某相识,很快他们结婚组成新家庭。
由于种种原因,婚后的张某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只能在小区内当保安赚取微薄的收入,妻子李某的收入成为两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久而久之,二人产生矛盾,经常吵闹,感情也出现裂痕。2006年8月的一天早上,张某从小区保安室下班回家,顺便把放在保安室门口的电动车送回家,以便妻子李某上班使用。然而,此时李某已经出门前往保安室取车,二人相互错过,导致李某上班迟到被单位处罚。气急之下,李某在小区内和张某大吵一番。回到家后,张某越想越气,忽然想到岳父打算买房的11万元钱还在自己家中,便索性将其全部拿走,而后销声匿迹。李某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日前,潜逃两年多的张某在补办身份证时被抓获,此时他已将所盗钱财全部挥霍。本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对其逮捕。(宫伟通讯员刘钰 张娟)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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