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12月17日电 (冯昶李凌汪次安)记者17日从韶关中级法院获悉,广东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木溪村农民王某桂,在有暗娼服务的某店寻求“小姐”提供特殊服务未果,竟然打死店主。韶关市中级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7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王某桂与刘某、邓某三人酒足饭饱后,去到长江镇桐子坪刘某良开的店,寻求特殊服务。当得知刘某良店里的“小姐”全部被人包出去了后,王某桂便以刘某良曾经找人打过他为由,出手打了刘某良脸部一个耳光。同去的刘某、邓某二人便上前劝阻王某桂。
在劝阻过程中,王某桂将刘某良店内的货架撞倒,并划伤了自己的手指。刘某良见状便走出屋外,王某桂就追出屋外继续与刘某良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刘某良将王某桂扯倒在地,王某桂爬起来后,就将刘某良推倒在地,并用脚猛踢刘某良头部几脚,然后与刘某、邓某一起逃离现场。
刘某良因伤势过重昏迷在地,直至天亮后才被人发现。刘某良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两日后死亡。
8月8日,被告人王某桂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桂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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