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在刑满释放当天,自以为熬到头的谷某刚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就因涉嫌诈骗罪在门口被北京警方抓获。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谷某批准逮捕。
2008年9月4日,谷某因盗窃罪被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10月19日,谷某被刑满释放。
出狱的当天,谷某刚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就又被等待在门口的北京警方抓走。原来,谷某在北京曾经犯下的诈骗罪也已经被侦破。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谷某在担任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员期间,私自将结回的货款3万余元挥霍,单位发现后将其辞退,但要求他偿还赃款,于是他先后向赵某、马某、陈某等三人借款把单位的钱还上了,单位也因此没有起诉他。为了还上陈某等人的钱,谷某在向被害人王某和万某借款时,谎称自己是原所在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的销售科科长,以伪造的销售代理合同等手段,分别骗走王某4万元、骗走万某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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