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17日专电(记者毛海峰)据陕西省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7日向记者介绍,绥德“920”山体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现已受到处理,绥德县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两局长已被免职。
今年9月20日凌晨,绥德县名州镇薛家畔居委会石圪渠一建筑工地上方发生山体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榆林市监察、国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认为开发商李喜元野蛮组织施工,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挖原来稳定的山体,使切坡高度与山体坡度增大。同时受施工中混凝土机械振动的影响,加之事故前绥德县曾降过雨,致使土质软化。
据介绍,上述几个因素共同作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加之相关职能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最终造成事故发生。绥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对事故均负有领导责任。根据调查结果,榆林市日前作出了相关免职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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