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12月17日电(记者张碧弘)欧盟委员会17日在布鲁塞尔宣布,在金融危机时期,放宽各成员国对企业的补贴政策,以帮助这些企业摆脱困境。
欧盟委员会发表的一份公报说,在今后两年里允许成员国政府向得不到银行贷款的受困企业发放补贴或贷款,数额在50万欧元以内的无需上报欧盟委员会批准。
这一数字远远超过了原来20万欧元的申报“门槛”。
欧盟委员会还允许各国政府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时降低保险金额,收费可低于市场价格,以鼓励银行放贷。按照欧盟委员会原有规定,政府对银行提供担保时,收费价格不得低于该行业的市场价格。
另外,欧盟委员会的一些临时性政策还对中小企业给予了照顾,如允许政府为投资成本30%来自私人投资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高250万欧元的风险资金援助。按照原来的规定,政府只能给投资成本50%来自私人投资的中小企业提供150万欧元的风险资金援助。
欧盟委员会说,上述新规则将为各国动用补贴手段应对金融危机和拯救实体经济提供更多便利,金融市场和企业贷款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恢复正常。新规则是暂时的,适用期限到2010年底结束。
欧盟委员会是迫于成员国的巨大压力才暂时修改国家补贴政策的。法国等国曾批评欧盟委员会没有为各成员国的金融救援行动发挥应有的作用,死板的审批程序限制了成员国金融救援方案的尽快实施,不利于有效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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