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18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张春青 通讯员赵智和宋连生李凤芝)记者18日从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获悉,丰台区政府全年投入救助资金7000多万元,顺利实现全区无社会救助盲点。截至目前,丰台区共有7833户、16073名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61人次拥有医疗救助,1120户困难家庭住上了廉租房。
北京市丰台区根据自身特点,不断探索适合该区的利民措施,着力解决弱势群体住房、就医等问题。如建立《大病应急救助周转金制度》,每年下拨周转金200万元,为患癌症、白血病和器官移植等大病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群提供资金资助;根据农村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赡养系数、人口结构等不同情况,建立《农村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分别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平;出台《丰台区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等。
目前,北京市丰台区已经建立“丰台区低收入人群数据库”,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体全部纳入最低保障范围,对部分边缘群体给予了专项和临时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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