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副司长徐文兴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问时称,将致力于解决公路权益转让混乱问题。
本次访谈主要针对落实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徐文兴介绍到,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最早是1994年在广东省出现的,之后各地纷纷效仿。
同年,国务院就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问题发出明传电报。根据明传电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时各地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实际情况,交通部1996年出台了部门规章《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9号令。
徐文兴称,虽然在当时的情况和条件下,9号令对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各地对公路收费权转让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违规或越权审批项目,部分转让项目技术等级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审批转让期限过长,转让价格不合理,个别转让项目重收费轻养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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