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利律师 |
国内首份民间反腐报告作者透露
40到49岁是腐败始发年龄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经过7年多时间的收集和长时间的观察,深圳的王荣利律师先后积累了中国经典腐败案例500余例。在对其进行初步归纳、统计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内第一份民间反腐败报告,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有专家就此指出,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有机结合,有助于在互动中实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历史大业。
《法制周报》记者 李俊杰
王荣利,1966年出生,陕西蓝田人,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获学士学位,早年工作分配在某地司法局从事律师工作。“没胆量下海,所以没赶上第一批。”王荣利如是说。1994年南下,先后在海南、广东等地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王律师著有《总裁的陷阱——律师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律师写给总裁的忠告》、《找个好律师:你必须了解的43个问题》等著作。
为了了解第一份民间反腐败报告的前前后后,12月17日,记者采访了王荣利律师。
并非每个贪官
都十恶不赦
“写就这篇报告,可以说是水到渠成”。12月17日上午,王荣利律师在电话里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其实他的初衷只是当作一篇论文来完成。长期以来,他都在关心我国反腐的趋势与走向。他目前的身份是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上大学以来,王就开始重点关注贪腐案例。在学校,王算得上是个积极分子。在思考案例的同时,他习惯去探寻背后的成因和规律。1988年,王荣利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后,进入律师行业。之后,王像大多数律师一样,主攻某个领域,同时,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但他的目标是朝学者型律师发展。用王的话说,他给自己的定位是:做点有技术含量的案子。而在王看来,“反腐案例应该算得上是高端的”。
此后,日积月累,王荣利收集到的近千例、数千万字的各种案例资料中,腐败案例就有上百件。在王看来,这是一种职业习惯,也是一种兴趣爱好。
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早在2003年底,王收集了将近200个案例时,突然萌发出一个系统的想法——这些腐败大案要案应该有颇多相似之处,有值得总结的地方。王发现,部分贪腐官员的敛财手法层出不穷,有人将钱藏到了墙壁中,有人埋到地窖中,还有的藏到更为隐秘的地方,甚至导致人民币发霉。更值得玩味的是,有官员认为收红包并不是犯罪。
事实上,我国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反腐败的打击力度一直就没有放松过。王在观看教育警示片时留意到,部门专题片多停留在理论阶段,且多以零星个案为主,没有形成一个整体。
时常,王也会私下里听到有人议论某个案时发出感叹“某某领导被‘双规’了”,总认为是这位官员运气欠佳。
王观察后总结认为,若能将历年来的贪腐个案归纳到一起,说服力将大大增强。
“并非每个贪官都十恶不赦”。(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研究反腐多年,透过背后的故事,王荣利认为,贪官固然可恨,可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而这恰恰也是反腐败类型题材中最打动人心的地方。
看到因贪腐被处死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的宣传片时,王也情不自禁地落下了眼泪,王说,不少贪官因一时糊涂,误入歧途,最后酿成家破人亡。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贪官对于生命的渴求则是那样的强烈,“我希望他们不应该走到这一步时才后悔,那样已经为时晚矣”。
另一个案例让王至今记忆犹新:某官员在任上时,身在农村的老母亲一直叮嘱儿子要堂堂正正做人,不要贪污,听说儿子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以后,年迈的老母亲老泪纵横,拄着拐杖到政府,她说她来替儿子还钱。看到这些情况后,王很惋惜,也很痛心。王觉得,类似于这样的案例,只要把细节部分提炼出来,“一定可以打动很多人”,触动内心深处。
随着案例的不断增多,王的思考也更加深入,逐渐便有了创作冲动。
2005年初,王荣利根据腐败犯罪的表现和腐败犯罪的后果分别写出《贪官八耻——剖析腐败犯罪的八种表现方式》、《权力的陷阱——透视腐败犯罪的八大结局》两部书稿。
王荣利介绍说:“这两部书稿最初的书名拟定为《中国反腐败报告》,用故事的形式对一个个腐败案件进行回顾,总共涉及到200多个反腐案例。”
之后,多家出版社找到王荣利,但是这两本书稿最终还是没有出版。出版社希望用一个个案例起到教育的作用,但王的想法是对200多个案例进行归纳,因双方意见分歧,没有谈拢。
2007年,王荣利参与深圳市政府组织的反腐课题研究,使他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2008年5月,王荣利开始对自己所收集的腐败犯罪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最终形成《中国反腐败报告——当代中国典型腐败犯罪案例统计与分析》这样一份民间反腐败报告。
“我身边没有任何亲戚或者是朋友因贪腐而走上不归路的,本人也没有为任何贪腐官员担任过辩护律师”。几年来,王为之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耽误了自己办案,极大地影响了收入。
对于这篇报告的价值,王荣利表示:“通过它可以进一步掌握有关腐败犯罪的一些具体数据资料,通过具体的量化分析,使我们对于腐败犯罪问题有更加清楚的认识,从而有针对性地找出具体的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
绝对的权力
导致绝对的腐败
作为一名体制外的民间反腐人士,王坦言,在他接触的同事和朋友中,大多都给予了积极正面的褒扬和支持。王开玩笑说:“同事知道我为了这些报告花费了不少心力和资金,每到吃饭买单的时候,人家都抢着买”。
“做这份报告,是我自发的一项研究。此前我从没看过任何参考资料,没有专业讨论,整个报告全部是我自己一个人思考的结晶。”。(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王说,这几年,除了个人存在一些经济上的压力之外,再没有其他任何方面的压力。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就此呼吁每一个人为清廉和守法、为克服全球性的威胁——腐败,作出自己的贡献。潘基文强调,反腐倡廉不仅是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
为此,有媒体报道说,腐败已渗入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与腐败作斗争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在自觉抵制腐败的同时,保持对腐败的警惕,使腐败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但是,在王荣利看来,腐败是个很笼统的的概念,吃人一顿饭也是腐败,拿人一千万也是腐败。后来,他就想做一些数字方面的统计,到今年上半年已收集了近400多例案件。
王荣利称,他分别从地域分布、时间阶段、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发生领域、犯罪罪名、犯罪程度、犯罪表现和犯罪后果这几个方面,对收集的反腐案例进行统计和分析。
王说,他的这份分析报告,基本上是按照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的思路形成的。
根据王荣利的初步调查统计,腐败初次犯罪年龄在40岁至49岁之间的占到了腐败犯罪总数的43%。
不难看出,这一结论的出现,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临退休前抓紧捞一把”的所谓“59岁‘黄昏’现象”之说。王观察发现,40到49岁是腐败初次犯罪的始发年龄,这是领导走向重要岗位的一个年龄段,也是手握重权的年龄段,容易滋生腐败。
从腐败发生的地域来说,中国典型、重大腐败犯罪案件基本呈现出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逐步递减的趋势,同中国各地经济指标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呈现出的递减趋势基本一致。(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王荣利分析称,现在内地的经济不够发达,比如内地的一个县长贪污个30万、50万元,但搁到沿海这一带,他一个乡长、镇长、村长就有可能贪污几百万、上千万元。
“如果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的话,腐败发生的机会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存在,且会持续地发展下去”。王在报告中总结称,从腐败犯罪的职务结构来看,腐败犯罪大案要案集中发生在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国有企业、金融系统等正副职主要领导岗位上,且腐败犯罪呈现出蔓延发展的趋势,并呈现出逐步向高级领导干部发展的趋势。这也更深刻地印证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根本原理的普遍性。
与司法系统和专业的反腐专家相比,王荣利认为,不同点在于他没有一个框架来约束,完全出自内心的真实意愿,无拘无束。
王荣利已经将自己的书稿寄向中央党校、社科院、新华社等机构,并已得到新华社的回复。
王荣利表示,虽然这份报告做得有些数据化,学术性较强,但是自己还是非常希望这篇报告能对决策者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起具有
标本意义的事件
腐败已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严重威胁,威胁着政府和司法部门的信誉,威胁着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威胁着人们的社会公德,已成为制约发展中国家脱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看了王荣利的相关报道后,华东理工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唐亚林撰文表示,“这是一件极具有标本意义的事件”。
唐亚林认为,通过对400多例典型腐败犯罪的集中梳理,对腐败犯罪发生的人数地域分布、时间阶段、职务结构状况、年龄结构状况、具体领域、程度、罪名、表现、后果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遏制腐败犯罪蔓延和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宏观与微观治理建议,值得肯定和赞扬。
“尽管王荣利律师撰写的国内第一份民间反腐败报告存在诸多的不足,如案例类型的划分、地域分布比较、时间阶段划分等问题存在研究方法的不足,宏观治理建议过于抽象,微观对策建议过于就事论事,但这份民间反腐败报告出炉的最大标本意义在于它的参与性、共业性和策论性三个方面。”
唐亚林也同时表示,在腐败的手段花样翻新、腐败的程度日趋隐蔽和严重、腐败的关系网络日益严实这种大背景下,关注来自民间的声音是高举反腐败大旗的一个新方向,更值得我们重视。对于事关党和国家历史命运走向的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切实的关心和参与。政府的力量与民间的力量有机结合,有助于在互动中实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历史大业。
王荣利告诉《法制周报》记者,要想根治腐败必须从提高道德精神着手,只有拥有高尚的道德精神,才能严格约束人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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