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一个月后突然发表声明要翻案 新快报讯(记者邓毅富)被判定在“华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龙,在2008年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后,回家闭门不出。昨日晚间,周正龙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请鉴定”。
虎照没有作假 新快报记者接到的这份“声明”全文如下:“我于2007年农历8月至九月,跟踪老虎,9月二十七日在山上住两天,下小雨,跟踪脚印,只到吃野猪的现场,看见虎的后半身,照到的,照相机不行,没有冲洗出来,是一只成年虎,是母虎,因为脚印大。
10月3日前,我一直在山上,跟踪10月3日凌晨上山和4点多看见一只年轻虎,4张照片都有大的变化,总共跟踪一个月见过两次面。特要请鉴定。特此声明,虎照是真的,没有作假。声明人:周正龙。2008年冬月二十二”。
在落款处,还盖了手指模印和一个“周正龙”的红色方章。
据了解,这份“声明”是周正龙所写,让他女儿用数码相机拍照,从网上传给了北师大副教授刘里远,刘里远是一直认定“真虎说”的挺虎派人士。
据刘里远称,“声明”是周正龙亲笔所写。对照早前网上流传的周正龙在旬阳看守所会见律师时的笔录签名,似乎有差别。刘里远解释道,“声明”字迹写得比较正规。其内容周正龙在电话里还给他念了一遍。
刘里远还介绍了周正龙发表“声明”的动机,他称:“周回家之初,身体虚弱,加上腿痛病严重,拒绝见媒体。待稍事安稳后,开始喊冤叫屈。最先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因口口声声说虎照为真,电视台担心不便播出,终止采访。这次写下了这个声明,这是他拍虎照以来的一次以书面文字表达他的态度。”
周正龙:现在无法生活 新快报记者拨通了周正龙的电话,由于早前记者曾多次电话采访过周正龙,可以确认是他的声音。记者表明身份,询问有关“声明”的事,周说现在家里来客人了,让记者有话快说。当记者向他求证声明是不是他写的,他回答道:“不是我写的是谁写的?”再问他为什么要翻案呢?周反问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当记者问及他现在的生活时,他则声称“无法生活”,然后说了一串怨言。而且,他很快以家里还有事为由挂掉了电话。
律师:能否鉴定是关键
记者还就“声明”采访与华南虎事件有关的一些关键人士。
顾玉树是周正龙案件的二审辩护律师。他说已经得知周正龙会发表声明,但具体内容还不详。两三天前,周正龙向顾律师提及此事,并希望顾能继续为他准备申诉材料。顾律师认为周在缓刑期间如果认为审判有错误,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而对于周正龙为什么要翻案,顾律师认为正如他们在二审中提出拍照细节尚有待查清,要求对照片进行PS鉴定、对周正龙进行测谎、请傅德志、刘里远等人出庭作证,可惜未被法庭接纳,造成了周正龙案断疑未消的局面,而当周出狱后压力减少了,提出翻案也是能够理解的。
周正龙翻案的可能性有多大?顾律师称,关键在于虎照的鉴定能否进行,即便法院同意重新鉴定,但能否找到鉴定机构还是问题。顾律师相信从技术的角度去鉴别真伪并不难。
昨日,一位与华南虎事件有关联的陕西官方人士向记者表示:不久前已经听闻周正龙可能翻案的消息,但周真的发表声明,还是颇令人震惊。原本应该查清的事件还是给大家留下这么多的疑问,或者各界真的要认真研判一下周正龙的声明了。(注:周正龙声明原文照登,文句不通之处未做改动)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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