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是东药集团一名普通员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作18年的他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了合同后,心里有底了,干起活来也有劲了。”王晓峰说。
东药集团是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企业先后建立了劳动合同文本审查、劳动合同预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劳动用工管理。
企业在册职工都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新员工第一次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十年以上的一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留住有经验的人才,加速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我们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深入受检单位调查研究和发现问题上,检查对象"人大定",执法检查更具主动性,了解情况更具真实性,检查问题更有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不同方式,初步了解沈阳市100多家单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从中选定60家具有代表性的国有、股份制、外资、私营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对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检查企业为主;大企业和小企业,以检查大企业为主;本地企业和外地来沈企业,以检查本地企业为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检查用人单位为主;本地务工人员和外地来沈务工人员,以检查本地务工人员为主。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少云等法律专家、学者受邀加入检查队伍进行即时点评,他们准确发现问题,提问深入到位。专家学者参与执法检查,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上是第一次,检查中既可以对法律作出深入解释,同时也及时发现不完善的地方。
这次执法检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成为对《劳动合同法》再宣传、再学习的过程。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利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撰写了《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给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了相关情况。目前,沈阳市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总体情况良好,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就业政策取得实效,全市劳动关系呈现稳定和谐的状态。
本报记者霍红通讯员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