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王斗斗袁定波“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扩散和蔓延,在一个时期内,会对我国经济形势、社会稳定带来深刻影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要牢牢把握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王胜俊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日益显现。同时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司法领域也明显反映出来。东部沿海地区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已呈现上升趋势,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与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新类型案件。
王胜俊要求,人民法院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等问题,研究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
“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形势的影响瞬息万变,会不时遇到各种难以预见的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当前首要的就是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民事行政法律关系问题,既要依法办案,也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王胜俊说。
王胜俊特别强调,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人民法院要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努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必须积极稳妥处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谈到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王胜俊指出,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与其他政法机关之间、人民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职权配置,建立完善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明确“宽”与“严”的对象、条件和程序,确保裁决公正合法、量刑准确适当;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着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作出了表彰,授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等48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马军等60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