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法治城市建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漯河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中部最佳投资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先进荣誉和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市、全国食品安全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双试点市等多项全国工作试点市。漯河平安建设获全省先进,在2007年的民意测评中,民众安全感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受司法部委托,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伟(左)向漯河市市委书记靳克文颁发“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奖牌
漯河市司法局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张继耀摄
科学运作 完善机制 加快法治城市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们坚持高端定位、精心谋划,把法治城市建设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载体,放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部署、来推进,积极探索,深入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漯河特色的法治城市建设之路。
领导重视,形成合力。坚持实行“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城市建设列入漯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强有力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系的建立,为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规范管理,扎实推进。一是规范法治城市建设内容。从章制建设、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环境、基层建设、法律监督等九个方面明确法治城市建设任务,找准法治城市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二是规范法治城市建设标准。从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入手,分类制定创建标准,实行量化管理。三是规范法治城市建设过程。实行“层层推进”法,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实行“活动牵引”法,在关键领域、环节,以点带面,引领法治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实行“分级建档法”,规范资料管理,把握全局工作,强化监督指导。
完善机制,强化考核。一是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法治城市建设纳入市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双考核”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推进机制。市人大将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三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活动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深入普法 广泛宣传 夯实法治城市建设基础 近年来,漯河市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对象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公民崇尚法治、维护法治权威的法治精神。
一是突出抓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季初周五学法、年终述职评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项制度,集中开展了法制巡讲、法律政策教育等活动,每年都对全市16000名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是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创造性地开展了“五建、五送”活动,即建组织,法治机构延伸到村;建阵地,法治平台规划到村;建队伍,法律服务送到村;建网络,法律节目送到村;建作品,法制文艺演到村,较好地破解了农村普法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是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构建了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搭建了多层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
四是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结合经济秩序和经营环境治理整顿,采取培训、集中宣传、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各级各类企业中深入开展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受到了良好效果。
突出重点 治建并举 提升法治城市建设水平 漯河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法治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目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升法治城市建设水平。
建立健全地方规范性章制体系。出台了《漯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办法》,建立了审查备案、公开发布、定期清理修订、听证和专家论证等五项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有效地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的倾向。
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以《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准绳,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载体,在各级政府部门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政务公开制和社会承诺服务活动,分批轮训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了行政执法质量。
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质量监督。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全面推行“四民主、两公开”,依法制定村规民约,逐步实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紧扣“秩序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标准,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
与时俱进 奋力争先 推动法治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今年7月,全国普法办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按照会议精神和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奋力创新争先,继续当好法治城市建设的排头兵、先行者和试验田。
拓宽思路,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解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法治城市建设的认识,准确把握法治城市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举措,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法治城市建设深入发展。
以人为本,在惠民利民上取得新成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作为法治城市建设的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在法治城市建设中为群众办法治实事活动,使人民群众从法治城市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法治城市建设成果。
关注基层,在法治县区创建上实施新突破。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逐步建立起以工作实效为导向,以领导组织有力、经费保障充足为基础,以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为目标的法治县区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法治县区创建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