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销声匿迹一个月之后,12月19日晚上,周正龙突然发布一份声明,称“虎照是真的,没有作假”,并要求对照片进行鉴定。
在这份横格草稿纸上周正龙写道:“我于2007年农历8月至九月,跟踪老虎,9月二十七日在山上住两天,下小雨,跟踪脚印,只(直)到吃野猪的现场,看见虎的后半身,照到的,照相机不行,没有冲洗出来,是一只成年虎,是母虎,因为脚印大。10月3日前,我一直在山上,跟踪10月3日凌晨上山和4点多看见一只年轻虎,4张照片都有大的变化,总共跟踪一个月见过两次面。
据悉,这份“声明”是周正龙所写,让他女儿用数码相机拍照,从网上传给了“挺虎派”代表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的。刘说,这也是周正龙自拍虎以来,第一次以书面文字形式,慎重声明拍虎事件经过和当前的态度。
昨天,“打虎派”代表傅德志和“挺虎派”代表刘里远分别在其博客上发文对此事进行回应。曾经为周正龙二审担任辩护律师的顾玉树认为,缓刑期间的周正龙有权利提出申诉,而由中立权威的鉴定机构对虎照进行鉴定,是澄清所有疑问的最有力证据。
追踪华南虎照事件
回放
2007年10月,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称拍到华南虎照片。2008年6月,陕西省政府通报:周正龙涉嫌诈骗罪被提请批捕。9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11月17日,周正龙案二审改判缓刑。11月18日,周正龙离开看守所回家。
12月19日晚上,周正龙突然发布声明,称自己所拍的虎照是真的,没有作假,并要求对照片进行鉴定。昨天,打虎派代表傅德志和挺虎派代表刘里远分别在其博客上发文对此事进行回应。曾经为周正龙二审担任辩护律师的顾玉树认为,缓刑期间的周正龙有权利提出申诉,而由中立权威的鉴定机构对虎照进行鉴定,是澄清所有疑问的最有力证据。
■周正龙按指印声明没有作假
11月17日,安康市中级法院在旬阳对周正龙一案进行公审,在长达14个小时的庭审之后,判处周正龙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在销声匿迹一个月之后,12月19日晚上,周正龙突然发布一份声明,称“虎照是真的,没有作假”,并要求对照片进行鉴定。
在这份横格草稿纸上周正龙写道:“我于2007年农历8月至九月,跟踪老虎,9月二十七日在山上住两天,下小雨,跟踪脚印,只(直)到吃野猪的现场,看见虎的后半身,照到的,照相机不行,没有冲洗出来,是一只成年虎,是母虎,因为脚印大。10月3日前,我一直在山上,跟踪10月3日凌晨上山和4点多看见一只年轻虎,4张照片都有大的变化,总共跟踪一个月见过两次面。特要请(邀请?要求)鉴定。特此声明,虎照真的,没有作假。”落款时间是“2008年冬月二十二”,即12月19日。在签名的地方,还摁上了一个指印和一个“周正龙”的红色印章。
据悉,这份“声明”是周正龙所写,让他女儿用数码相机拍照,从网上传给了挺虎派代表、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的。刘说,这也是周正龙自拍虎以来,第一次以书面文字形式,慎重声明拍虎事件经过和当前的态度。
■打虎、挺虎两派博客对阵
昨天,刘里远在其博客上发文,对周正龙的这份声明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周以前都是口头表述拍虎经历,相对而言,书面表达更为准确可信,且该声明有签字、盖章和指印,足见其慎重、严肃。而声明内容中出现两只不同的老虎:一只大的母虎和一只小的年轻虎,这是过去从来没有明确讲过的,此外还特别强调有4张虎照出现了老虎姿势的明显变化,是对“不动说”的回击。周正龙明确要求对照片进行科学鉴定,“表明他的照片经得起鉴定”。
刘里远说,这是周自被抓以来,第一次用文字清晰声明:他拍的是真虎,没有造假。周正龙是否拍到了真虎,他自己最清楚,而且任何旁人也没有他清楚。刘里远曾经对周正龙说过:老虎真假,你自己最明白。如果就是拍的假虎,反正已经回家了,就好好过平安的日子。但周毫无保留地告诉刘里远:“我那东西是真的”,
甚至说要让陷害他的人负法律责任。
刘在博客里还对周正龙的“反复无常,一会儿说真,一会儿说假”进行了解释:周在公安那里承认用虎画拍虎是只有三行字,没有任何细节,且签字“周正尤”;另外,周在一审二审时都没有讲出任何造假的过程或细节;周正龙从来没有直接说“造假”和“犯罪”,只是说“我错了”,甚至说“我一个人错了,你们都对”。他因此认为,周在入狱前、会见律师时和现在说老虎为真,并非在真假之间反复无常,而是一种自救行为。
而对于刘里远的这番表述,打虎派代表傅德志也在其博客上撰文《叫板周正龙翻案,你出来我进去!》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说:看见陕西周老虎翻案的新闻,本人十分气愤!陕西周老虎案件纯属极其拙劣的造假拍摄,一审二审本来就是轻判。陕西周老虎造假拍摄团伙不识数,居然想翻案。他坚持认为,虎照里面虎、叶比例失调证据,是造假拍摄的铁证,他愿意在媒体、网络和任何环境中做公开的实验证明,并接受国内外任何植物学家的质疑。他还表示:要是最后证明他对陕西周老虎造假拍摄的判断是自己的学术错误和设计的实验错误,他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把周老虎从监狱里面放出来,然后他自己进去蹲监狱!
■二审律师准备递交申诉书
曾经为周正龙二审担任辩护律师的顾玉树说,周本人的确曾经在这两天给他打过电话让他准备申诉材料,但并未提到声明的事情。从声明里他分析认为,周正龙此举大致有两种动因:一是他的确看到了真老虎,也拍下来了,但现在却被判处了诈骗罪,觉得很冤枉;二是照片的确是假的,回到村里这个熟人社会,周围村民对他的评价降低,让他难以承受,发这个声明意在表明一个姿态:他没有作假。
“不过我觉得假如真的是后一种情况的话,对他来说是一种冒险。”
他说,周正龙在人们质疑他造假之后多次上山寻虎,甚至表示干脆上山打死一只老虎证明给大家看,一般来说,假如照片真的是造假的话,缓刑应该是能争取到的最宽大处理了,这么做的确不大符合一般造假者的思维。
据顾玉树介绍,二审前在看守所会见周正龙时,周本人表示他的确看见过真的老虎的后半身,拍了照片但是没冲洗出来。律师希望他实事求是,不要编造假的供述,让本来扑朔迷离的事件乱上加乱,然而到了庭上周又承认自己作假。“不排除他有争取以好的态度换早点出去的心理动机,不过他在庭上还是重申了自己拍到‘大型猫科动物后半身’这一说法,值得玩味。”
顾律师表示,周在缓刑期间是有权利提起申诉的,这么做也不会影响到他缓刑的撤销,除非他有别的“主动犯罪”。但他认为司法机关重新鉴定虎照的可能性不大,“一般来讲,刑事类案件的鉴定是由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来委托做的,个别的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或代理律师委托。因此此前网易委托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主体资格是否合适、结论是否被法庭采信都不一定。”他说,在二审过程当中,曾经向法庭提出申请做虎照真伪鉴定,但法院认为现有材料足以证明周正龙作假,加之周本人在庭上承认自己作假,这个建议未被采纳。
顾律师认为,法院认为周正龙作假的证据,一是他本人的口供,一是警方的现场重建,还有就是年画虎,但周在庭上的供述多次出现反复,且在卷宗上以“周正尤”等做记号,证明这不是他真实的意愿表示;且警方去做现场重建也不是在周的带领下,而是根据照片找过去的,拍照者所处位置及被拍物所处位置出现误差,都会导致结论的偏差。“所以我们一直坚持,消除质疑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请中立的权威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照片进行鉴定,看到底有没有被PS过、照片中的老虎到底是不是活体。”他说,他最晚在元旦前去安康中院递交周正龙的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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