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致公党十三届二中全会闭幕。
这一天,对中国八大民主党派来说,意义非凡。
在过去的半个多月里,中国八大民主党派先后召开了中央全会。截至这一天,八大民主党派本次中央全会先后都完成了各自使命———审议通过了本党派《内部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监督委员会名单。这标志着八大民主党派集体开启了内部监督之门。
有国内学者称,民主党派纷纷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标志着中国政坛的反腐制度建设已经从执政党扩展到参政党,是“反贪防腐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
民主党派集体动作 12月1日,民进、台盟、民革三个民主党派率先召开本届中央全会。全会上,三个民主党派都有一项会议议程:审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名单。
是巧合,还是“规定动作”?这项议程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随后发现,陆续召开全会的九三学社、民盟、农工民主党、民建等民主党派的会议议程上,审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名单这一项也赫然在册。
民主党派要在年底前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消息不胫而走。
半个多月过去,事情也慢慢变得明朗化———八大民主党派都设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
“各民主党派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动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农工民主党中央组织部长肖燕军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农工民主党通过的《内部监督条例(试行)》来看,从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党内监督的依据、监督的主要内容到党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和权利,都作出了具体的表述和规定。
该条例首先明确指出制定的宗旨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而党内监督的重点则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内职责的情况;其组织机构———中央监督委员会是党内机构,对中央委员会负责。
具体内容包括监督的依据、重点、内容、职责、关于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和会员监督的责任、权利等。至于新成立的中央监督委员会,依照程序,一般由各民主党派的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会决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
中央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各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规模一般在7至11人左右,主任一般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员在担任政府和基层工作的本党派中央委员中提名。
中央监督委员会实施内部监督,主要工作包括:考察各级组织和成员遵守各自党派《章程》的情况,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领导职务的情况;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学习、谈心活动、民主生活等工作进行检查,并通过深入基层、处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和渠道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等。
肖燕军表示,就党内如何开展内部监督这个问题,农工民主党其实已经认真研究了一年时间。
2007年12月,农工民主党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除了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之外,另一重大的事项就是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修正案)》。
“去年修改章程时,就已在其中写上了相关的内容。”肖燕军称。在这份新的章程中,第十八条明确提出“中央内部设立监督机构”。随后,《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2008年12月13日举行的农工民主党十四届四次中常会上审议并获得了通过。
“先有的条例,然后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一个草案,最后人员的确定是在这次农工民主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上敲定的。”肖燕军描述了农工民主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的整个过程。成立后的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在组织部,肖燕军兼任该办公室主任。
肖透露,在过去各民主党派曾达成共识:完善内部监督机构,是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各民主党派充分协商、交流,并征求了中共中央有关部门意见后,在去年修改章程时,各民主党派都将此写入了自己的章程。
没有对外监督职能 民主党派一直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由于各民主党派都有其所代表的社会群体,比如民进主要由教育出版领域人士组成,九三学社则以科技界知识分子为主,因此能够反映多方面、多元化的意见和建议,故被赋予了与执政党互相监督的重任,被视作是中共的“挚友”和“诤友”。
2007年11月,国新办发表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中,曾这样描述民主党派与中共之间的关系:“各民主党派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此次各民主党派所建立的监督机制,仅属于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与监督执政党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多位民主党派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特意强调了这一点。
“农工民主党的中央监督委员会没有对外监督的职能。”肖燕军明确表示。
据她介绍,这个新设置的机构完全依照农工民主党的章程来运作,委员会的7位委员都是农工党的内部成员,主要的职责是“监督农工民主党组织的领导班子”,看其在执行章程时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并不涉及到对违法乱纪的处理。
民建中央组织部长李世杰也表示,有了这个条例和委员会,并不是要民建到社会上去监督谁,它只是民主党派内部的自我监督机制的一种尝试。
“共产党有党内监督条例,这次出台的也是民主党派内部的一个监督条例。”李世杰称。
同为党内监督机制,但民主党派的中央监督委员会又明显区别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肖燕军强调,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虽然也涉及廉政建设,但重点却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内职责的情况。
长期研究反腐问题的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表示,任何组织内部都需要有内控机制,因为任何组织内部都不只是一个人,都有一个委托———代理的问题。“所以,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内部的监督机制总是重要的。”
对此,各民主党派内部也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已成各民主党派的共识。民进中央曾明确提出,要想把自身建设成为“适应21世纪需要的参政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内部监督”。
民建则是第一个提出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构想的。早在两年前,民建中央就已明确提出要制定会内监督的相关规定。这或许得益于民建中央宣传部长孟孝中承担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有关科研课题。
“我们一直都把这个问题当作重点课题来研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袁廷华认为,在民主党派内部建立完善监督机制非常有必要。
袁廷华指出,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越来越多参与到国家政权当中来。而与权力接触就有可能导致腐败。在他看来,民主党派的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会反映到民主党派内部中来,也会危害民主党派健康的肌体。而如何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日渐成为民主党派面临的突出问题。
袁廷华认为,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整个政党建设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民主党派建立中央监督委员会,是“向前迈了一大步”。同时,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制定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
民主党派这一步迈开了,下一步如何走?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名民主党派人士表示一切都在探索中,尚未有明晰的时间表。对此,袁廷华认为,我们应宽容一些,留待各民主党派去探索出适合他们的模式来。他表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科研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拿出初步成果,料会对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