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0日讯(通讯员张辉记者薛惠娟)今天,包括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等省领导在内的全省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驻石省直单位干部3万余人统一“赶考”,接受两年一度的法律知识测试。同时,全省30多万名干部将在此后的一周内陆续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这是自2003年以来,我省第五次举行大规模干部法律考试。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新闻、出版、科研等事业单位,驻冀中直部门和单位干部,都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分级组织的方式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20日至28日。因故未参加统一考试的人员,于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补考。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组成13个巡视组,分别对11个设区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考务巡视,对考试结果将逐级进行通报。
据了解,与前四次考试相比,此次考试在试题内容设置方面,除涵盖了宪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外,还增加了反映经济、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试题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