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遇到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应及时查勘定损赔偿
中央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12月22号)上午开幕,保险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审议。
该草案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原来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没能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事故的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考虑到一些因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能够及时得知事故的发生,并应及时赶赴现场查勘定损,因此草案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没能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也应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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