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农民工参保人数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已达3966万人,比上年底又增加了1430万人,增幅56%。有关部门研拟将工伤保险覆盖到灵活就业人员。
农民工成为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主要人群。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行业分布上看,70%以上发生在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而这些企业中80%以上的从业人员是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上半年制订并在全国组织实施了以推进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农民工“平安计划”。主要目标是用三年左右(2006—2008年)时间,基本实现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使这些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2006年,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2536万人,比2005年底的1252万人翻了一番。2007年,农民工参保人数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已达3966万人,比上年底又增加了1430万人,增幅56%。据估算,目前全国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约6000万左右,近4000万人参保就意味着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已有67%的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资料也显示,工伤保险在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的覆盖率不够高。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上看,工伤保险已经覆盖了所有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雇员)。但大量的没有稳定劳动关系或没有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的工伤问题日益突出,逐步上升,如家庭保姆,出现工伤后无法得到保障,社会反响强烈。由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工伤的责任实行雇主责任制,工伤保险由雇主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这部分无雇主的劳动者无法参保。
从国际发展情况看,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很多国家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甚至学校的学生已经纳入了工伤保险,有的由个人缴费,有的由国家为其缴费(如学生)。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这部分劳动者人数众多,在生产经营或工作过程中的职业伤害也存在着一定的概率,应当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