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居住在朝阳区黄杉木店路富华家园1号、3号、4号、6A号和6B号楼的居民们每天都为楼道里的照明而烦恼,由于拖欠供电公司的电费,从12月11日起,这三栋居民楼的公用照明设施全都断了电。更让居民们不解的是,物业称由于供电公司未与其签订代为收缴电费的相关委托书,这使得居民如何上缴电费成了难题。
为此他们拨打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电话12345求助:“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好收费的问题,让楼里的公用照明尽快恢复。”
居民诉苦 楼道漆黑家里常备手电筒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小区的1号楼,与2号和5号楼不同的是,这里的楼道黑乎乎的。居民马先生告诉记者,就在1个多星期前,他看到楼道里贴了一张欠费通知单,上面写着小区公用照明电费欠费达3万多元。没多久,他所居住的1号楼楼梯间的电灯就不再亮了。“以前整天都是亮着灯的,现在这一断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马先生说,这个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由于楼里居住着不少的老年人,现在马先生家里备着手电筒,生怕年迈的母亲在出门时因为看不清路摔着。
对于小区居民如何缴纳电费的问题,马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到物业进行过咨询,被告知由于物业与供电部门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因此物业无权代为收缴电费,也无法给业主们提供相应的发票。让马先生郁闷的是,他是从2003年入住小区的,在今年12月份贴出欠费通知之前,并没有人向他们收过公用照明电费。“这种收费的事情也应该有人来出头管理,我们居民怎么知道向哪儿缴费呢?”
物业解释 物业费不含楼道照明电费 对于居民们的反映,小区物业经理李先生告诉记者,造成1号、3号、4号、6A号和6B号楼居民楼楼内公共设施用电欠费的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1号、5号、6A号和6B号楼的居民们自2002年入住后,由于当时还属于临时供电,因此每户居民曾缴纳过50元钱作为公共照明电费。自2004年起实施计量收费后,供电公司并没有按时到小区进行抄表,直到2007年,才有抄表员上门查表,平均下来每户业主需要缴纳几百元不等的电费,这让一些业主有些不理解。另一方面,虽然2号、3号和4号楼是有抄表工按时查表,但一些业主认为他们所交的物业费里应该包含着这部分公用照明电费,因此也拒绝缴纳电费。此外,当初供电公司也并未委托物业公司代为收缴电费,再加上楼道公用照明电费价格是按照非工业用电价格而不是民用电价格收取,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拖欠公用照明电费。
对于一些业主认为物业费里应包含公用照明费的说法,李经理解释,按照相关法规,物业费中并不包含公用照明的电费。此外,由于没有相应的缴费委托书,再加上一些业主的误解,2号、3号和4号楼的住宅楼公用照明电费收费率不到30%,而后期入住的1号、5号、6A号和6B号楼的公用照明电费收费率仅为7.58%。前几天,因为公用照明断电造成楼内一老人摔倒还导致了业主和物业发生了冲突。李经理称今年以来,就公用照明电费问题他们也多次和供电公司进行沟通。目前物业方面也在协调业主对所拖欠的费用进行缴纳。
供电公司说法 停电纯属无奈 对于物业的说法,记者从朝阳供电公司十里居营业所了解到,因小区开发商九洲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公共设施电费,朝阳供电公司十里居营业所为了维护用电秩序,根据《电力法相关规定》从12月11日开始对富华家园小区的楼道灯实施停电。据了解,该小区目前由开发公司委托北京华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于该小区公共设施电费欠费金额已达到3万多元。十里居营业所曾多次联系用户,每月及时发送催缴和停电通知书,希望能将欠费缴纳,但多次协调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为此十里居营业所依据公司欠费催缴流程于2008年11月10日发送催费通知单,2008年12月1日发送停电通知单。目前,已有两栋楼补交了今年2月份到现在的电费。(记者李环宇)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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