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流
手套圈套套住你
文/达摩
时尚圈有个不成文的规则:今年流行长的,明年就流行短的;今年流行黑色的,明年就流行彩色的;今年流行尖头的,明年就流行圆头的;今年流行高跟的,明年就流行平跟的。
手套在西方文明里总是跟情爱沾边,连“Glove”一词都隐隐带着“love”的味道。从中世纪开始,骑士拣到淑女们“无意”中掉下来的一只洁白的小手套,就等于拣到了闺房的通行证。被人捏着手套,就等于被人摸到了小手,淑女们的脸便羞到通红。手套和手帕是那时候最通用的定情信物,一只手套所暗含的羞涩和亲近程度,几乎等于21世纪的一条内裤。
西方的文学作品里总是不厌其烦地描写这一类丢手套、拣手套、送手套、换手套的故事,这一意象流传到中国的文学作品里,就变成了张爱玲《十八春》中,连接起曼桢和世钧的那一只大红的、温暖的毛线手套。
手套在文艺作品中频频出场。摇滚歌手们唱着《Rusty Glove》(《破旧的手套》),这里,手套是机车手、霹雳舞的硬汉形象;情歌歌手们唱着《Velvet Glove》(《天鹅绒手套》),在此,手套是婉约派、温柔版的闺阁风度。
鲜为人知的是,手套的起源其实并不浪漫,甚至有些粗鄙:它最早见于公元前6世纪的荷马史诗。古希腊人进食时,同今日的印度或中东人一样,是吃抓饭的,用手抓饭之前,要戴上特制的手套。所以,手套曾是历史上的用餐抓饭工具。这一风俗的当代中国版,就是在吃酱骨架、小龙虾的时候,服务员发来的薄如蝉翼的一次性手套。
长帮手套通常出现在婚礼上,新娘的纤手被新郎携住,虽然是肉体的接触,但中间隔着一层白色的提花柔纱,因此依然是纯洁的。中式婚礼同样不提倡肉体接触,连隔着手套也不许——取而代之的牵手方案是:新娘揪着红绸一头,新郎拉着另一头,男人将女人牵入洞房,就像牵着一头温顺的小羊。
长帮手套最适合初秋时分,搭配无袖、短袖或者中袖,或富贵或清新,都是为气质加分的好选择。真到了冬天,袖子棉鼓隆冬,长帮手套反倒成了摆设。换言之,忘记手套的功能性吧,长帮手套不是拿来保暖的。
从Chanel的金属镂花长手套,到H&M推出的棒针无指长手套,奢侈品牌与亲民品牌都在告诉你,怎样的露与遮,才算时髦。选择长手套要遵循两大原则,一是质地要柔软顺贴,如果是皮质的,要选软皮,才能避免手肘处活动弯曲时手套变形或脱落。二是长度要得体,高于手肘或低于手肘5公分的长手套都很美,但正好卡在手肘处的,就无异于粗鄙的洗衣手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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