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22日电 (记者吴冰通讯员范贞)“有纠纷就找法院,进法院就打官司”,一般老百姓的“纠纷处理逻辑”今后将有新变化。今天,记者从广东高院与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走进全省各基层法院及法庭,调解将成为百姓首选的纠纷解决方式。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介绍,广东将推行人民调解工作室模式,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全省各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未经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应当向当事人讲明人民调解具有快速、简便、不收费等特点,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对人民调解室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如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在5日内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且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除“诉前调解”之外,诉调对接还包括另外两种模式即“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于法院进行诉讼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工作室派员协助调解工作。
司法统计显示,广东民事案件每年都在30万件以上,2007年超过38万件,今年1至11月份超过37万件。有关专家表示,人民调解室搬进法院,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无缝对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多元化选择,提供了时空上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节约成本,正确行使权利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保障。同时还为缓和广东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稀缺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了有利条件,使中国传统“和”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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