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22日电(记者刘翔霄 滕军伟)山西省人口计生委和山西省林业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可享受到的奖励内容做出明确。
《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的办法(试行)》规定,政策优惠对象为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属本省户籍人口,且领取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双女绝育家庭。
优惠标准是在核定发包集体林地面积和核定承包总人数的基础上,可给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双女绝育家庭奖励1人份的林地承包面积。
据山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杨增武介绍,政策奖励的实施程序包括村级初审、乡级复审、县级确认,在此基础上,县级林业部门根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惠对象花名表》,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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