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近日对外披露,该关缉私部门破获了罗湖口岸特大“水客”团伙走私案。这窝能耐非凡的“蚂蚁军团”,凭借着成千上万次小分量的搬运,竟在一年半时间里,从香港将两万多台笔记本电脑、一万多台游戏机走私入境,案值高达6441.78万元。
“蚂蚁军团”化整为零狂走私 2007年11月,深圳海关缉私局所属罗湖分局获得一条线索:“一个以"力高"为首的"水客"团伙长期从罗湖口岸大量走私电子产品进境”。
接到线索后,罗湖海关缉私分局立即对该线索进行分析、评估,并展开调查,发现该团伙成立已一年多,“水客”的数量多达百名,平均每天要送两三百台手提电脑、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入境,是一个走私数额惊人的“蚂蚁军团”。
尽管该团伙的“水客”数量众多,可要从每天出入境的几十万人潮中准确找到他们,无异于大海捞针。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这窝“蚂蚁军团”露出了马脚。侦查人员发现,该团伙主要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梁某等人为首,通过数名“水客头”组织“水客”带货,每个“水客头”所带“水客”为一组,每组人数不等,少则几人,多达数十人,各组“水客”之间一般不进行联系。每天,该团伙老板都把准备走私过关的货物准备好,按照一人一份的标准派发给“水客”,由“水客头”带领“水客”每天往返带货过关数次。“水客”们将手提电脑、手机、照相机、游戏机、电脑硬盘、显示器及其配件等货物,以蚂蚁搬家化整为零方式从香港经罗湖口岸走私入境,过关后,一部分“水客”先将货物寄存在罗湖口岸储物柜中,返回香港继续取货,另一部分“水客”则把货物送到罗湖区某大厦囤积,带工费由团伙老板先支付给“水客头”,再由“水客头”根据实际带货数量派发给同组的“水客”。
2008年2月27日,得知该团伙将要进一大批货,收网时机成熟。罗湖海关缉私分局当天兵分三路,一举抓获了该团伙中二十余名成员,其中头号“老板”莫某也束手就擒。
经查明,自2006年8月至案发,以犯罪嫌疑人莫某为首的“水客”团伙,通过组织上百名“水客”,大量走私手提电脑、硬盘、PSP游戏机、照相机、手机等电子产品入境,其中手提电脑多达26785台、游戏机12677台,涉案案值6442万元,偷逃税款944万元,最终抓获涉案人员64人。
零散性走私的实质是有组织团伙犯罪 “"水客"走私以少批量、多批次的"蚂蚁搬家"为主要实现手段,其表面的零散性走私,掩盖其实质上的有组织性和团伙性犯罪,直通车走私与"水客"走私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危害极为严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深圳海关缉私局破获了多宗“水客”走私团伙案,涉案案值高达8亿元,这充分揭示了“蚂蚁搬家”手段对国家税收的损害之大。目前,“水客”走私已由产生之初的自然人走私,逐渐演变为在走私犯罪分子利用下的有组织性和团伙性走私行为,看似不成气候的“蚂蚁搬家”式走私方式使国家税收蒙受了严重损失。
“水客”逃避海关监管,将关税高、利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烟、酒、数码相机、电脑硬盘、汽车零配件等物品藏带入境销售,其价格相对于正常进口的物品低得多,因此严重损害了正当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国内市场秩序,危害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
而且,“水客”非法携带进境的食品、药品和日用品不仅对国内经济秩序和相关产业造成冲击,还可能蕴藏着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水客”善钻法律空隙 “水客”走私作为一种传统的走私方式,为何屡打不绝?在海关人员看来,只要有利润,就会有“水客”。“而现行法律的缺漏和滞后,导致了"水客"走私屡禁不止,并制约了打击"水客"走私的力度。”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缉私办案人员介绍,根据我国海关法第46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督。”而这条规定比较原则,在实践中很难认定是不是“自用”,这就给海关打击“水客”的取证、定性带来难度,也是“水客”走私屡打不绝的原因之一。
此外,刑法第153条规定,个人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额要达到5万元才构成刑事犯罪。在实践中,一些“水客”尤其是“职业水客”为规避刑罚,每次走私偷逃税额均不超过5万元,因而达不到刑法及海关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实施处罚的标准。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应填补法规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