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21时,南充市公安局九处在仪陇县新政镇一咖啡厅将涉嫌幕后组织指挥甘肃陇南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的嫌疑人、网上逃犯李宝罡抓获归案。至此,为本案件的侦察工作又添一组新证。
2008年11月17日上午,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要求对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后可能导致的住房、土地以及今后生活方面的问题作出答复。
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志及时进行了信访劝解,但上访人员在一些不法分子挑拨煽动下不听劝阻,迅速聚集2000多人,打出“反对搬迁”的横幅,喊着“反对搬迁”的口号,冲市委办公大楼,纵火焚烧了市委前楼、中楼、中院木楼和12辆小车及市委保安室和信访接待室。据目前初步统计,这起事件共致74人受伤,(其中武警69名、公安民警2名、陇南电视台的新闻记者3名);共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市委大院各单位办公设施及其他损失(不含房屋及车辆损失)达503.8万元。在境内外造成极坏的影响。
经公安机关侦察,在陇南市投资开发的企业家李宝罡,在“11.17”事件中有幕后组织指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重大嫌疑。事件发生后,此人迅速脱离案发现场,去向不明,一度为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因李宝罡系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人,根据案情需要,上级将抓捕任务交给了南充市公安局。经过该局九处数日侦察,杨兴伦等侦察员逐步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掌握了该人的活动规律,局领导及时组织警力,选准时机,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抓捕后,犯罪嫌疑人李宝罡挥着他那价值九千元的貂皮大衣,深有感触的说:“冲击国家机关罪,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啊!”(段俊生记者李桢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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