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12月23日电(记者徐冰)在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青岛市开始为困难群众“备年货”。
据了解,青岛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困难群众各项保障待遇,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青岛市通过规范管理审核审批程序、定期核查等措施,确保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按每人35元的标准发放了三季度低保家庭物价联动补助资金132.35万元;按城市低保每人每月15元、农村每人每月10元标准为6.9万户12.3万人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433.9万元;按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标准为16905户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金1352.4万元;为全市城市低保家庭每人增发150元过节费,农村低保家庭每户增发100元过节费。
青岛市要求有关单位争取在春节前将慰问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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