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2月23日电(记者曲澜娟)记者从河北省文物局获悉,大运河(河北段)保护申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对初步选定的58个申遗点进行了分级分类。
河北已试点完成运河城市沧州泊头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泊头清真寺规划编制,重点调查了沧州市泊头清真寺(含部分泊头城区及运河河道)、沧州城区运河段(含正泰茶庄、沧州文庙及吕宅)等5处Ⅰ级申遗点和8处Ⅱ、Ⅲ级申遗点,并对运河沿线未列入初选申遗点的泊头城工部旧址、泊头三井酒厂等进行了初步调查。
在大运河邢台段,初步调查了初选为Ⅰ级申遗点的清河县油坊码头及初选的其他8处Ⅱ、Ⅲ级申遗点,复制了《海河志》《天津水利志》《漳卫南运河志》以及当地文物档案等历史资料,还搜集了部分城市总规划及运河带的景观规划等资料。此外,对廊坊市香河段大运河的调查已着手展开,并对宝庆寺、红庙闸台基、运河本体等各类大运河遗产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下一步将继续对邯郸段进行运河本体及环境、村落、城镇的综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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