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里开会一次就处理了11名干部,你知道吗?”
“怎么会不知道,报纸都登出来了,看样子这次市政府是动真格的啦!”
12月22日,寒潮突袭三湘大地,地处湖南省东南部的郴州市飘起了零星的雪花。一大早,一家报亭前就有市民议论起郴州市政府昨天的“真格动作”。
11名“有错”“无为”干部被问责 12月21日上午,郴州市领导干部会议通报了数起该市“有错”“无为”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
11月27日下午,临武县农机局局长郭卫国于上班时间在酒店与他人打麻将赌博,被当场查获。
12月3日,临武县对郭卫国作出就地免职处理决定。临武县纪委已对郭卫国进行调查。
在今年郴州市房产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过程中,王圣光等人违反规定,参与作弊和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歪曲事实真相,使综合成绩未达标的雷某、刘某被录用,严重影响了招聘考试公平公正地进行,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郴州市有关部门决定,给予王圣光撤销市房产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的处分;免除王挺轶、刘建平的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检讨;给予冯学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销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主任职务的处分;给予钟玉玲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销市房产局政工科科长职务的处分;给予黄路先党内警告处分,免除市人事局监察室主任职务。11月22日,郴州市房产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辞退被违规录用的雷某和刘某。
8月,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杨土如、李水清等人工作失职案。由于杨土如、李水清、罗义国工作马虎,导致两家房地产公司产生用地争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月,市规划局决定,给予李水清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杨土如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郴州经济开发区决定,对罗义国作出调离现工作岗位、通报批评的处理。
汝城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范建华利用职务之便以罚款和收费抵个人消费,数次到酒店、娱乐城合计消费7340元不付款的行政乱作为案件。汝城县监察局决定,给予范建华行政记过处分。汝城县卫生局决定,免除范建华县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科主任职务。
整治无为干部催生问责制 “以往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往往偏重对违法违纪责任的追究。要从根本上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就必须把纪律、法律管不到的这片空白地带用制度规范起来,追究相应责任。”郴州市监察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近年来,郴州市广大干部严格要求,尽职尽责,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很大贡献。然而,也有少数干部缺乏责任感,事业心不强。这些人认为,只要不违法违纪,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谁也奈何他不得,“太平官”照当。
在这种情况下,今年9月5日,经过反复酝酿,郴州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决定对全市党员干部实行“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行政问责制度。
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在办法出台的两个月时间里,“无为问责”成为当地干群工作生活中的主题词,当地党委、政府对“无为”党员干部大胆问责,使混日子的“太平官”和守摊子的“庸吏”无处遁形。
据记者了解,郴州市行政问责制的问责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一旦这两种行为影响到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效能,或者损害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负责人都将被问责。同时,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中,有“应当公开的决策信息未按规定公开的”、“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按规定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等情况的,应当对行政首长和有关责任人问责。
“问责办法内容非常详细,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办法。”郴州市监察局有关人士说。据介绍,问责办法出台后,部分干部感觉官不再那么好当了,有的人甚至感到“背脊凉飕飕的”。
“这个问责办法对我们基层干部压力很大,稍有不慎,就有被问责的可能。但是,这也可以激励我们把工作做好。”郴州市汝城县环保局一位干部说。
一些市民向记者反映,问责办法实行两个多月来,郴州市党员干部队伍面貌悄然发生了变化。党员干部进取心增强了,事业心、责任心增加了,观念意识在变,工作作风更实,工作效率更高了。
“有错”“无为”问责贵在长期坚持 其实,行政问责制度并非始于郴州。从2003年非典时期,中央和地方多位高官先后因失职而去职,到今年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领导的引咎辞职,官员问责制度一直成为社会评议和关注的焦点。如何把官员问责与惩处“不作为”官员有效结合起来,建设权责统一的责任型政府,许多地方也在进行积极地探索。
海南省2005年1月正式公布实施《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明确要对效能低下的庸官问责。
2005年5月,甘肃省兰州市通过的“治庸”计划,梳理出18类属于“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部平庸行为。据报道,兰州市“治庸”计划实施以来,已有80名干部受到相应的惩戒和处理。
2005年10月24日,深圳市当地媒体公布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由此拉开了深圳市“治庸风暴”的序幕。
在席卷全国的问责风暴中,湖南省岳阳市2005年7月25日实行的“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在问责的方式、对象和范围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按照该市“无为问责”制策划者的话说,那就是,问责方式已由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问责对象已从追究有错官员重点向无为干部深化;问责范围则从生产事故多发部门向其他领域和部门推进。
就在各地行政问责风暴风声水起之时,“问责制度能走多远”的质疑也随之而来。
曾率先在湖南实行“无为问责”制度的策划者、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说:“很多人担心无为问责只是一阵风,吹过以后就没有了。这些人的担心是多余的。”
易炼红认为,消除人们的这种担心,就要将无为问责确定为一项制度,不因某个主要领导干部的变化、去留而改变。只有树立起“权力就是责任,使命如同生命”的理念,强化责任,提高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才能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治理庸官需从制度机制入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专家指出,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有其自身的原因,有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制度机制的深层根源。简单的整治,可能会收到一时之效,但很难“治本”。郴州推出的问责办法正是看到了这些弊端,无论在制度机制层面,还是在具体操作层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尝试以科学管理的方法根治“顽症”。
湖南省委党校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王学杰曾公开表示,无为问责制度的推行,表明我国地方政府正在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正在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到责任上来。这种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利于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干部的权力与所负有的领导责任是辩证的统一,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原湖南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廖小平表示,实行“有错”“无为”问责制度,可以让广大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更加科学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加奋发有为地投入到经济建设实践中。但无为问责毕竟是一个崭新课题,它的成熟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廖小平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对现实问题和难点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最终为依法问责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施这一办法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在无为问责的操作环节、落实渠道和运行机制的完善上下功夫。要注重充分发挥广大老百姓的参与积极性,在时机成熟时,探索建立一个人民问责政府的制度,让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当地政府的行政进行问责,最终建立一个监督机制完善和干部群众互动的问责制度。
一些法律界人士建议,治理“无为庸官”需要从制度和机制入手,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研究能上庸下、能进庸出的干部人事制度。这样,“庸官”才可能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
本报郴州(湖南)12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