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罪但不后悔 痛苦的北戴河之旅 把与女友分手归咎于他人
砍死教授的男生披露动机
付成励说,女友和教授的“那事”让他动杀机
“我认罪,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付成励说,女友和教授的“那事”让他动杀机
“我认罪,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这种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
他认罪但不后悔
付交代,杀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
报复的动机并非程春明 “抢”了付的女朋友,而是“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分手这个事情也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付认为。“程春明和这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已婚男人”,付说,“程春明是老师,他不配称为老师,根本不为人师表……”对于“杀一儆百”,付进一步解释,“以前有学生向学校告发过类似的事情,但学校不管,没有用。”
“我认罪,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付并不忌讳谈自己对程春明的憎恨。但据记者调查,自始至终,付成励和程春明并无交往和过节,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程春明作为一个被仇恨的对象长埋在付的心中,这和女友告诉付的“那件事”有关。
痛苦的北戴河之旅
相关卷宗显示,付的女朋友姓陈,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级的研究生。尽管大自己三岁,但在付成励的眼中,“她性格属于那种文静型的,我属于好动型的,我觉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补,挺合适的。”
付与陈某的认识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认识陈之前,付没有谈过恋爱,陈是付的初恋。交往了几个月后,当年8月,付与陈某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俩人去北戴河游玩。
对于付而言,北戴河之旅并不愉快。“和你说个事。”在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陈告诉付,她曾经和别人发生过关系。付追问“是谁?”“程春明”。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说出名字后,任凭付再问什么,陈某什么都不说,付为此很痛苦。陈和付说了这个事情后,一点没有影响到自己在付心目中的形象,相反,付觉得“我的责任更大了,我觉得我要好好爱这个女孩子,我不能丢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的潜意识里,陈亦是受害者。
把与女友分手归咎于他人
付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这个女孩子身上。尽管同属法大,但付成励在昌平校区,陈在海淀学院路校区。据付成励回忆,以前是两三周去看一次这个女孩,自从知道程春明这件事后,他每周都从昌平校区坐车去海淀学院路校区看陈。“她(指陈)人很好,对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亲人的感觉。” 付成励说,“她可能受了程春明的伤害,知道这个事情后,我想全身心地对她好。”付曾经带陈去了一次天津见自己的父母。
2008年年初,付和陈某大吵了一架。对于这次吵架,付说,这是陈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但没有说任何理由或借口,这让他潜意识里觉得“这可能和之前陈告诉他的那件事情有关”。“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杀前要把程春明先杀了。”付说,第一次要分手的时候,自己就萌发了要报复程春明的念头。7月,付和陈某再次大吵,二人正式分手。分手时,付气愤难当:“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诉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杀了。”
付认为,分手这个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我憎恨程春明”。而据记者了解,司法机关调查陈某的笔录显示,陈认为分手的原因是“双方性格不合”。
分手后,付先后在超市买了两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一直都想杀了他(程春明),买刀的时候就下了决心,只是时间没有定。” 付说,“之所以选择在10月28日动手,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一天有程春明的课。”
如果女友不提出分手,付还会报复程春明吗?“我一样会报复他(程春明),但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我开始想杀了他(程春明)的家人,这样会让他更痛苦。” 付随即话锋一转,“后来我觉得这样做太不道德了,毕竟,他(程春明)的家人是无辜的。所以,我选择最终还是杀了他(程春明)。”
目前正被两大问题所困扰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案发前后,有两点“痛苦”一直困扰着付。至今,看守所的付只知道“女友和程春明之前保持了一年的关系”,不知道女友先前所说“那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具体的细节,付只能靠自己去猜。另外,在付看来,对于师生之间这种不道德的关系,无论是法律还是学校制度,都没有办法进行制裁。
两个家庭遭受灭顶之灾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他的极端行为最终给两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系普通工人,二老本打算等付成励毕业后好好享享清福,但如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审。而对于逝者程春明的家人来说,程春明就是家中的“天”。案发时,程春明的夫人已怀有5个月的身孕,得知丈夫出了以外后,程夫人曾几度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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